关于变更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公告

  为配合学校近期工作安排,同时确保大会顺利举行,经请示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原定于5月11日(星期日)下午召开的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改于5月25日(星期日)下午1:00于凯原楼模拟法庭召开。大会议程不变。经审查,变更后的会期符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请各位学代表按时出席本次会议,并欢迎法学院学生会会员前来旁听。
  特此公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