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负责人竞聘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第20届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负责人竞聘考核将于2014年6月2日(星期一)正式进行;北京大学法学院第20届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负责人竞聘委员会即日起正式成立,负责组织并监督本次竞聘。
  本届竞聘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竞聘委员会主任(1人)

佟雨珂(现学生会主席)

竞聘委员会委员(5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胡怡静(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李熙泽(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佟雨珂(现任学生会主席)
肖炜霖(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张博謇(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竞聘委员会顾问(12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蔡一能(宣传部前部长)、方若冰(外联部前部长)、韩妍婷(交流拓展部前常务部长)、
黄易旻(文体部前部长)、焦永秋(秘书部前部长)、刘鸣赫(交流拓展部前辩论队长)、
施忆尘(服务部前部长)、谭伊麟(文体部前部长)、谭伊姝(宣传部前部长)、
张冰凌(职业规划部前部长)、张婉愉(职业规划部前部长)、周全(秘书部前部长)

  竞聘委员会主任由学生会主席担任,负责接受会员就竞聘者于竞聘过程中之失当竞争行为及竞聘者竞聘资格的匿名举报,并保有最终定夺部门负责人提名人选之权力。竞聘委员会委员负责听取委员会顾问关于竞聘者的情况汇报与聘任建议,并负责组织及完成对于竞聘者的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于考核过程中根据平等原则对竞聘者综合情况进行合议与表决,并可提出推荐提名人选付委员会主任定夺。竞聘委员会顾问可向竞聘委员会委员提供关于竞聘者的情况汇报,并提出聘任建议。相关情况汇报与聘任建议须以委员会顾问本人之名义作出。

  部门负责人提名人选最终确定后须付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方可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竞聘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