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报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决定,常委会于11月2日(星期日)上午10:00召开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地点为凯原楼303会议室。实到委员人数超过应出席委员人数三分之二,会议如期召开。
  法学院团委常务副书记史诗老师出席会议。学代会常委会主任邓溥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
  史诗老师首先致辞。史诗老师指出,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依法治国”理念再一次显示出法律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作为法学院学生组织的工作者,同学们要积极把握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团结实干,推陈出新,丰富和完善学生会基本制度,转型和升级学生会日常活动,宣传和普及学生会工作理念及“法治化”的重要意义,通过砥砺精神,把握潮流,真抓实干,扎实内功,进一步巩固法学院学生组织在全校范围内的引领地位,首开学生组织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依法依规治理、常委会执委会分工协作共同维护同学利益的先河,进而帮助法学院及法律人在全校乃至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健康的公众互动关系。
  此后,与会委员审议了法学院学生会主席佟雨珂提出的《关于改组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设置的提案》。提案建议,将原执委会交流拓展部下辖的辩论队、iLaw网站工作室两个学生组织转为学生会执委会常设学生组织,进行直接管辖;两个组织的负责人系学生会执委会成员,与其他部门负责人行使相同权力,负担相同义务,适用相同制度,接受相同管理;由于两个学生组织工作性质特殊,其招新工作单独进行,不与其他执委会下属部门形成平行并列的关系;原执委会交流拓展部撤销。与会代表就这份提案进行了审议,并就部门设置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对学生会主席佟雨珂进行了质询。会议最终以9票通过,0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法学院学生会主席佟雨珂提出的《关于改组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设置的提案》。
  接着,与会委员审议了法学院学生会主席佟雨珂提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成员提名》,并对执委会提名人选的信任案进行了表决。学生会主席佟雨珂提名的代副主席胡怡静、李熙泽、肖炜霖、张博謇;秘书部代负责人李越、刘嘉柠;服务部代负责人李梦梅、史雪纯;外联部代负责人金珊珊、吴博宇;文体部代负责人刘雨晴、徐浩哲、赵心诺;宣传部代负责人马层思、朱明渊;学术实践部代负责人林玉萍、魏然;职业规划部代负责人李慧、李岚静;法学院辩论队代负责人王之栋、iLaw网站工作室负责人吴林洋均以全票或高票通过了信任案。
  此后,会议审议了学生会主席佟雨珂提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执委会财务预算》,并就相关问题,特别是个别大额预算的明细问题,对学生会主席佟雨珂进行了质询,从而促进了预算的完善。会议最终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执委会的预算案。
  最后,与会委员就学代表换届事宜及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事宜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决议。与会委员一致同意,遵循往年学代表换届的工作方式,吁请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对换届工作给予协调落实的便利,并由各班班委负责具体落实学代会代表及常委会委员的换届,并上报选举结果。常委会将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并在此后召开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至此,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



            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