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名单公示

  经各班学代会学代表、学代会常委会委员换届选举,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学代表名单确定,现予公示:

  【当然代表】
  李 越(常委会主任)
  修智夫(学生会主席)
  王之栋(校学生会常代会法学院委员)

  【2013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杨诗翰、马层思、严婉怡、徐浩哲
  本科2班:魏  然、金珊珊、周志鹏、徐朝雨
  本科3班:王鹏飞、曾军翰、刘雨晴、胡忻同
  本科4班:戴  维、李  滢、林玉萍、包康赟

  【2014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张仕锦、杜  漫、苗露阳、吴俞阳
  本科2班:依利亚尔·艾热提、黄雅冰、岳  媛、黄国鸾
  本科3班:牛伟强、姜 琪、刘利柯、陈 陶
  本科4班:胡敏喆、高 展、许辰扬、吴  琪

  【2015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陈婉婷、王艺楠、李昕航、汪  敏
  本科2班:张一舒、卢梦婕、张宇诗、熊能子
  本科3班:陈宗庆、任行胜、黄  涛、戴怡雯
  本科4班:黄  直、何婧涵、侯婷婷、李枚远

   【2016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单葆威、杨润润、马旺资、陈泰男
  本科2班:庄莉昕、陈  格、陈舒泰、李欣岩
  本科3班:董  洁、朱  韬、陈英齐、张玉琢
  本科4班:汤裕石、易娇艳、张映雪、利思琪

  以上名单中每班第一位代表为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委会主任李越、校学生会常代会法学院委员王之栋出任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当然委员。
  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邮箱pkulsuelective2017@163.com。
  
  特此公告。


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