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报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常委会于12月1日(星期五)下午13:30召开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地点为凯原楼303会议室。应出席委员18名,实到13名,牛伟强、张仕锦、胡敏喆、庄莉昕、汤裕石等五位代表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分别委托依力亚尔?艾热提、张宇诗、修智夫、董洁、单葆威代表出席。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委员人数三分之二,会议如期召开。
    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修智夫主持,法学院常代表郝家慧出席本次会议,2017级苑梦觉担任本次大会秘书。
    常委会主任修智夫首先报告了本届常委会成员变更情况,2017级新生常代表由推举产生,分别为蓬金贵、刘育珅、张钰涵、隋新。
    之后,与会委员审议了学生会执委会主席卢梦婕提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执委会成员提名》,学生会主席卢梦婕提名的代副主席戴怡雯、何婧涵、侯婷婷和李枚远;宣传部代负责人李阳阳、刘维希;秘书部代负责人高靖锋、贺佩瑶;发展部代负责人杭威、张映雪;外联部代负责人利思琪、郑泽晖;服务部代负责人丁江伟、文晶洁;文体部代负责人保超楠、衣思敏、赵仙凤;学术实践部代负责人孙浩、朱韬;iLaw工作室代负责人姜贺文、王新宇;辩论队代负责人王婉婷接受了与会委员的质询。随后,与会委员对执委会提名人选的信任案进行了表决,所有代负责人均通过信任并颁发聘书。
    接着,与会成员审议了学生会主席卢梦婕提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三届执委会财务报表》,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对执委会代负责人进行了质询。会议最终投票赞同通过了执委会的财务报表。
    此后,与会委员对学生会现行章程进行讨论,讨论达成共识,常代表、学代表的选举需要与时俱进,让更多同学参与到选举中,增强选举的信服力;被选举出的代表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向学生会提出建议,形成对学生会的有效监督,让学生会更好地发挥服务同学的作用。
    最后,常委会就下一届学生代表会的召开事宜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经过讨论,决定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暂定召开日期为12月17日,另根据代表便宜进行调整。
    至此,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