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二十二届法学院第一次常代会会议的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决定,常委会将于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召开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地点为凯原楼307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包括(共计13人):
  【当然委员】李  越(学代会常委会主任)、王之栋(校学生会常代会法学院委员)
  【本科13级】吴亦九、周志鹏、王鹏飞、葛  悠
  【本科14级】张仕锦、依力亚尔、牛伟强、胡敏喆
  【本科15级】李昕航、张一舒、陈宗庆、侯婷婷
    【本科16级】汤裕石、单葆威、董  洁、庄莉昕
  
  会议书记官:
  高靖锋(法学院学生会会员,本科2016级)
  
  会议议程包括:
  (一)学代会常委会主任李越报告常委会成员变更情况,清点出席人数;
    (二)审议并表决学生会主席提出的关于变更执委会部门ILAW工作室设置的提案;审议并表决常委会主任提出的提案;
    (三)审议并表决学生会主席修智夫提出的执委会成员提名案;
    (四)审议并表决学生会主席修智夫提出的执委会财务报表;
    (五)讨论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事宜;
    (六)根据规定程序列入议程的其他事项。

  请各位应出席委员准时出席会议,如不能出席须提前请假并报告事由,并请各位执委会成员准时列席会议。欢迎各位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学生会会员凭学生证旁听会议,并服从会议纪律。
  会议结束后常委会将公示会议公报,详细说明会议召开情况。


                                            第二十二届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