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负责人竞聘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负责人竞聘考核将于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正式进行;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执委会部门负责人竞聘委员会即日起正式成立,负责组织并监督本次竞聘。
本届竞聘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竞聘委员会主任(1人)
  修智夫(现任学生会主席)

竞聘委员会委员(5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罗佩珊(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吴俞阳(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许辰扬(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修智夫(现任学生会主席)
  余今朝(学生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竞聘委员会顾问(12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杜 漫(文体部原部长)
  贺予希(秘书部原部长)
  何 铮(外联部原部长)
  黄国鸾(服务部原部长)
  刘利柯(发展部原部长)
  吕卓远(外联部原部长)
  施明宇(文体部原部长)
  苏林璐(学术实践部原部长)
  王 力 (秘书部原部长)
  王一明(发展部原部长)
  郑 琪(文体部原部长)
  邹史超(宣传部原部长)

  竞聘委员会主任由学生会主席担任,负责接受会员就竞聘者于竞聘过程中之失当竞争行为及竞聘者竞聘资格的匿名举报,并保有最终定夺部门负责人提名人选之权力。竞聘委员会委员负责听取委员会顾问关于竞聘者的情况汇报与聘任建议,并负责组织及完成对于竞聘者的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于考核过程中根据平等原则对竞聘者综合情况进行合议与表决,并可提出推荐提名人选付委员会主任定夺。竞聘委员会顾问可向竞聘委员会委员提供关于竞聘者的情况汇报,并提出聘任建议。相关情况汇报与聘任建议须以委员会顾问本人之名义作出。

  部门负责人提名人选最终确定后须付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方可通过。

  同时,为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原则,欢迎法学院全体学生代表参与竞聘面试的监督并对各候选人的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建议,竞聘委员会感谢全体学生代表对本次竞聘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竞聘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