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名单公示

  经各班学代会学代表、学代会常委会委员换届选举,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学代表名单确定,现予公示:

  【当然代表】
  李 越(学生会主席)
  佟雨珂(常委会主任)
  王之栋(校学生会常代会法学院委员)

  【2012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甘宜哲、张宁宁、刘 烨、王美月
  本科2班:王晓萱、张瀚天、黄易旻、蔡一能
  本科3班:刘鸣赫、李熙泽、许 明、宋 璇
  本科4班:韩圣与、张博謇、吴 胤、高山青

  【2013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吴亦九、马层思*、徐浩哲、杨 迪
  本科2班:周志鹏、魏 然、金姗姗、王钰灵
  本科3班:王鹏飞、曾军翰、刘雨晴、胡忻同
  本科4班:葛 悠、林玉萍、戴 维、李 滢

  【2014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张仕锦、吴俞阳、李 昂、许文韬
  本科2班:依利亚尔·艾热提、陈楚晗、尹 航、黄雅冰
  本科3班:牛伟强、姜 琪、刘利柯、陈 陶
  本科4班:胡敏喆、高 展、许辰扬、修智夫

  【2015级当选学代表】
  本科1班:李昕航、陈 扬、郝家慧、杜雨林
  本科2班:张一舒、张宇诗、许有为、严丹华
  本科3班:陈宗庆、任行胜、范月影、戴怡雯
  本科4班:侯婷婷、刘小源、刘柱材、李枚远

*由于2013级本科1班原代表王之栋同时担任当然代表,故辞任该班代表,经过班内补选,由该班团支书马层思担任学代表。

  以上名单中每班第一位代表为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委会主任佟雨珂、校学生会常代会法学院委员王之栋出任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当然委员。
  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邮箱pkulsuelective2016@163.com。
  
  特此公告。


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