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三号)

  为响应学院关于严肃选举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公正进行的重要指示,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选举委员会出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候选人自律协定》供候选人签订。

  近日,选举委员会收到了候选人杜漫、贺予希、修智夫签订的自律协定,并报学院团委备案。由于自律协定的内容具备约束力,受到选举委员会保护,为方便便全体会员对候选人的选举行为进行监督,选举委员会在此正式公布自律协定全文如下: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候选人自律协定》

尊敬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全体会员:

  我作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会员以及本次选举的候选人,为促进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选举顺利进行,保障全体会员的民主权利,维护法学院安定团结,积极向上的局面,捍卫法学院学生会的纯洁风气,特签署自律协定如下:

  一、我承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我承诺遵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文件关于选举的全部规定,遵守选举委员会制定的具体选举规则,遵守学院上级及选举委员会关于选举纪律的要求;

  三、我承诺尊重选举人的投票权和全体法学院学生会会员的权利;不以金钱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贿赂或变相贿赂任何可能影响选举的人;除以纸质和光盘为介质的选举材料以外,不向任何可能影响选举的人发放或赠与任何物品;不请客,不组织或参与娱乐、参观、游览、实践等任何变相贿赂活动;不以暴力、胁迫或欺骗等手段干预选情或扰乱选举人意志;

  四、我承诺负担对法学院学生会的忠诚义务,捍卫学生会选举自由、独立与公正,不与学院以外任何可能影响选举的势力勾结、合谋干预选情,不以任何形式交换或出卖法学院学生会利益或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为自己谋求选举上的优势;

  五、我承诺诚信竞选,依照规章负担向有关机构全面、精确地报告自己情况的义务,决不谎报、瞒报任何事实,不以伪造文件、证明或经历等手段欺瞒真相,欺骗会员、选举人或有关机构,为选举谋求不正当优势;

  六、我承诺廉洁、朴素竞选,自行筹集竞选经费,应要求如实向选举委员会报告自己的竞选预算和决算等财务情况,不滥用竞选经费,不铺张浪费,不挪用公款归个人竞选使用;

  七、我承诺公平竞争、文明竞选,决不封官许愿、拉帮结派、打击报复、排除异己或利用其他任何非正当手段干扰选情,不对其他候选人进行恶意人身伤害或以编造谣言、伪造文件证明等任何形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

  八、我承诺保持竞选活动公开透明,接受全体会员对自己的监督,不以压制、报复等手段妨害会员有关选举的监督和举报;

  九、我承诺不自行接触校内外媒体,不在校内外网络或平面媒体上进行宣传,或发表任何与选举相关的言论;

  十、我承诺服从党委、团委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服从选举委员会和常务代表委员会做出的相关决定,配合有关机构针对选举进行的调查。

  我了解本协定的全部内容,并确保自己严格遵守以上全部承诺。我自愿接受有关机构和全体学生会会员的监督。如有违反选举制度或纪律的行为,我愿意接受选举委员会的任何调查和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我本人承担。(完)


  选举委员会接受全体学生会会员关于候选人违反选举纪律或不具备候选人资格的匿名举报。举报邮箱为:pkulsuelective2016@163.com。
  
  选举委员会敬告全体学生会会员,明确本次选举的严肃性,不要做任何违反选举纪律的事。法学院学生会将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坚决打击一切违规违纪行为。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违纪当事人承担。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选举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