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协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成功举办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经过十年的历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2011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事实上,“12?4”不仅是一个纪念日,更标注了中国普法所走过的历程。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作为北京大学校园普法的中坚力量,积极参与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并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做成法律援助协会的品牌项目。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系列活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承办,联合中国法学会、国际司法桥梁(IBJ)、北京地铁公司,不仅在校内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也在校外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不仅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而且还得到了新华社(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12/04/c_111215906.htm)、人民网( http://legal.people.com.cn/GB/188502/16488747.html)、凤凰网( 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11205/5194970.shtml)等大型网站的专题报道。
系列活动举办如下:
  11月30日至12月4日,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在北京大学校内三角地设立咨询台,志愿者们向过往的师生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由高年级的同学提供现场咨询,帮助北大师生解答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志愿者们用自己炽热的心在寒冬中帮助他人,给处于法律困境中的人们带去了法律的温暖。
  考虑到地铁站人流量大、普法效果好的特点,今年“12?4”,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与北京市地铁公司合作,12月4日在北京地铁西直门站和建国门站设立咨询点,向地铁乘客分发普法宣传材料,并接受现场咨询。
  12月2日至4日,法律援助协会的志愿者们分别前往天津、山东、山西等三个省份。他们通过与地方法援组织及优秀法学院的合作,依托法律咨询台等活动形式,走进贫困社区和学校,宣传法律援助理念,组织律师和法学院学生走访相关法律部门。同时建立沟通平台,达成司法共同体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人权利保护的共同关注,探讨当前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及农村留守人口法律援助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更好地践行法律人的正义使命。法律援助协会的志愿者们在此次活动中不仅承担联系当地的重任,而且在活动的组织与运作方面都表现得十分的出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取得了历史性的长足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解决。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律、不会运用法律而无法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以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为依托,通过普法宣传让更多人懂得如何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极其重要。这也是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和全体北大法律人的价值追求所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体现的是法律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体现的是法律学子在博览群书的同时也要心忧天下。今后,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还将一如既往的为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以全面的专业知识、饱满的奉献热情和严谨的职业态度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