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通知

  为确保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公正、民主、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选举委员会现将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选举日程
4月20日(周一):公布关于线上召开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通知,并接受异议;
4月21日(周二):公布选举大会议程、成立选举委员会的通知、召开选举大会通知和主席竞选规则;完成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截至20:00);
4月22日(周三):审查执委会主席候选人资格;
4月23日(周四):公布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初步名单;
4月23日(周四)至4月24日(周五)24点:接受并处理有关执委会主席候选人的异议;
4月25日(周六):公布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最终名单;
4月27日(周一)至4月28日(周二)12点:大会代表报名;
4月28日(周二)18点:由团委老师通过手机小程序以电子抽签的方式完成代表抽签。团委老师需开视频,抽签全程录音录像。主席候选人须到场参与;
4月29日(周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章程标准线上审查被抽中的同学的大会代表资格;
4月30日(周四):公布大会代表初步名单;
4月30日(周四)至5月1日(周五)24点:接受并处理有关大会代表的异议;
5月1日(周五):公布大会代表最终名单;
5月2日(周六):通过“钉钉”线上视频召开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

二、执委会主席参选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九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1.北京大学正式注册的在读的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
2.无犯罪记录,在读期间未受过学校及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且无补考记录;
3.保证在任期间无长期离校事由(除寒假、暑假外,一次性离校不得超过一个月);
4.主席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大会代表;
请有意参选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九届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同学将个人简历(包括近期生活照一张)、过去主要学生工作经验总结(不局限于法联的工作)、对法联的认识(不少于500字)、如果被选举为新任主席之后的工作规划(不少于600字)等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4月21日20点前发送至选举委员公邮【pkujmu2020jwh@163.com】,邮件必须以“法联十九届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姓名-班级-电话”为标题,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八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
(一)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读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
(二)在读期间未受过学校及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且无补考记录;
(三)未报名参选执委会主席。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全部通过线上报名程序产生。
  符合大会代表报名条件并有意成为大会代表的同学,需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选举委员会邮箱【pkujmu2020jwh@163.com】,完成大会代表的报名。为确保大会代表报名真实、有效,大会代表需手写本人签名后拍照并通过手机小程序转化为PDF格式的文件,复制于报名表上随报名表一并打包发送。
线上报名工作由选委会总体负责,对报名同学进行信息核查。
四、代表产生办法
  为保证大会的民主性和广泛代表性,本次大会代表将从2017级、2018级、2019级全体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中产生,并严格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凡属以上三个年级并正式注册的北京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均可报名担任大会代表。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确定如下:
大会正式代表人数共59人,其中:
(一)法律硕士(法学) 
2018级法律硕士(法学):大会代表6名。
2019级法律硕士(法学):大会代表4名。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
2017级法律硕士:大会代表13名,应然代表(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八届执委会主席)1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3名;
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大会代表20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4名;
2019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大会代表16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4名;
  如果各班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各班委会在班委会成员内部确定补缺名额(补缺名额不应包含候选人);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抽签)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2020年4月30日至5月1日为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则最终代表名单确定。
  涉及选举规则的具体事宜,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进展将在法学院学生工作网"法律硕士联合会"版面、"法联"微信公共平台即时公布,请予关注。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徐申、尹秋实、姚敏侣、安芷璇、刘志鹏、张子哲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九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
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九届主席候选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