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十六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7-02-20 来源:作者:
参考《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将于2017年3月19日14:30在凯原楼模拟法庭举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将总结法律硕士联合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将选举产生联合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主席。新任主席将负责组建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继续推动法律硕士联合会以及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群体的科学发展。
为保障换届选举公平、公正、民主、高效、有序进行,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决定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和主持本次大会及选举相关工作。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秘书长: 傅程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学院团委常务副书记
特邀监督员:庆格勒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驻万柳学区专职辅导员
主 任: 焦文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五届执委会主席
副主任: 张皓茹,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五届执委会秘书长
选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选举委员会秘书如下:
陈 鑫(16级)13522832766
董宇娇(16级)18811123329
胡海娜(16级)18610059197
焦天慧(16级) 18168108180
李京京(16级) 15801661508
李思佳(16级) 15501266988
刘小盟(16级) 18501259456
朱越超(16级)13718909156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将总结法律硕士联合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将选举产生联合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主席。新任主席将负责组建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继续推动法律硕士联合会以及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群体的科学发展。
为保障换届选举公平、公正、民主、高效、有序进行,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决定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和主持本次大会及选举相关工作。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秘书长: 傅程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学院团委常务副书记
特邀监督员:庆格勒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驻万柳学区专职辅导员
主 任: 焦文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五届执委会主席
副主任: 张皓茹,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五届执委会秘书长
选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选举委员会秘书如下:
陈 鑫(16级)13522832766
董宇娇(16级)18811123329
胡海娜(16级)18610059197
焦天慧(16级) 18168108180
李京京(16级) 15801661508
李思佳(16级) 15501266988
刘小盟(16级) 18501259456
朱越超(16级)13718909156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