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预告】北京大学法学院第11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换届选举大会(第一号公告)

  根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决定:于2011年11月20日(星期日)下午2点30分,在法学院凯原楼模拟法庭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第11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换届选举大会”。
  本次大会将在总结法律硕士联合会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经在校各年级法律硕士代表民主选举,产生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并由新任主席组建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全面负责联合会的各项工作,继续推动联合会以及整个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群体的科学发展。
  为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正、民主、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的相关安排公布如下,欢迎全体法律硕士同学积极监督。

一、换届选举日程
11月1日,成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换届选举委员会;
11月3日至11月11日(晚上12点截止),大会代表报名;
11月3日至11月11日(晚上12点截止),主席候选人报名;
11月12日,确定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初步确认主席候选人参选资格;
11月13日至11月18日(晚上12点截止),大会代表、主席候选人公示,接受异议;
11月19日,公布异议处理结果以及大会代表、主席候选人最终名单
11月13日至11月19日,主席候选人竞选宣传;
11月20日,召开大会。

二、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向来富,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副主任:王掣,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秘书长:胡超,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副书记
  特邀监督员:庆格勒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驻万柳学区专职辅导员
  秘 书:王森(10级法律硕士)、徐慧丽(10级法律硕士)、胡灿莲(11级法律硕士)、刘哲(11级法律硕士)、闫柯(11级法律硕士)、曾思琪(11级法律硕士)
三、大会代表的产生
  为保证大会的民主性和广泛代表性,本次大会代表从09级、10级、11级全体法律硕士中产生,并严格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代表名额的分配,凡属以上三个年级并正式注册的北京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担任大会代表。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代表名额分配比例确定如下:
1、09级:大会代表8名,各班分别产生2名代表;
2、10级:大会代表16名,各班分别产生4名代表;
3、11级:大会代表16名,各班分别产生4名代表。
大会正式代表人数共40人。
  请有意担任大会代表的同学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号、班级、联系方式)于11月11日晚上12点前发至法律硕士联合会公邮pkujmunion@126.com,邮件须以“大会代表报名-姓名-班级”为标题。每封邮件只能包含一名同学的个人信息,每个邮箱只能发送一次报名信息;一封邮件包含多名同学个人信息的,以第一名同学的信息为有效信息,一个邮箱发送多次报名信息的,以第一次发送的信息为有效信息。
  截至11月11日晚上12点,如果各年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大会代表;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换届选举委员会协商产生大会代表;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换届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产生大会代表。

四、主席候选人的产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有权参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
1、北京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2、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且无补考记录;
3、保证在任期间无长期离校事由(除寒假、暑假外,一次性离校不得超过一个月);
4、主席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大会代表。
请有意参选法律硕士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同学将个人简历(包括近期生活照一张,可同时附工作成果、工作设想)于11月11日晚上12点前发至法律硕士联合会公邮pkujmunion@126.com,邮件须以“主席候选人报名-姓名-班级”为标题。

  涉及换届选举规则的具体事宜,由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进展将在人人网“北大法联”主页、新浪微博“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和法学院学生工作网“法律硕士联合会”版面随时公布,请予关注。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