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精彩,活得成功——访北大法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 余峰(北大法律人心路历程手册)
时间:2019-04-02 来源:作者:
个人简介:余峰,北京大学法学院2007级本科生。北京市2011届优秀毕业生,北京大学2011届优秀毕业生。曾获国家奖学金。曾任北京大学学生会学术部部长,代表北京大学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获赛事最佳辩手奖,在北京大学慈善、体育与法律研究中心任研究助理。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的立法研讨工作中。已被保送北大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被采访人:余峰
采访人:方潇逸
采访方式:邮件采访
采访实录
Q1:作为法学院的学生,大致有出工作、出国、读研这三个方向。您是出于什么原因最后选择了在北大读研呢?
A:对我而言,这或许是一个依靠心灵而非头脑的选择,因为我还没有在北大待够,还希望继续留在这所园子里;如果需要一个更现实的理由,那就是我还没有做好去工作和出国的准备吧,也很难具体到硬件的或软件的,就想习武之人出师之时,在某一刻,他会想开始闯荡江湖,而我,还需要再潜心练剑吧,不想遭受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厄运。
Q2:您在何时确定了保研的目标?对于同样想保研的师弟师妹,您能简单地介绍一下可以为保研做哪些准备工作吗?
A:作为香港同学,我是采用申请制保研的,很难给大多数人经验,就我的保研来看,如何写一份好的研究计划,是最难的,就想计划经济一样,你需要足够的信息和足够的判断力,毫无疑问这都是无比艰难的,我也在逐步发现自己的兴趣,以及兴趣与当下热点、需求的结合,我的研究生方向是国际经济法,一个实践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学科,需要独善其身,也需兼济天下。不过这个过程的收获还是很大的,毕竟以后闯江湖,光会考试是不够的,还要会选择、判断、规划。
Q3:您保研之后,有没有新的职业规划?
A:目前我正在试图用排除法来选择职业,保研和实习之后,我知道越来越多的职业不适合我,从而不去选择,但还没有具体到某个机构的某个岗位,那或许是一种缘分,但是党、政、军、商的大方向还是有的,一步一步在往下走。
Q4:北大有着丰富的学术资源。许多师弟师妹对双学位和辅修的学习十分感兴趣。您能就双学位和辅修这方面谈谈您的看法吗?双学位和辅修对于保研有影响吗?
A:我没有修辅修和双学位,所以很难给大家建议,我选择了更多的生活经验,比如爱情,我在燕园收获了自己心爱的人,如果感情也是需要修炼的话,我的经验是,这门课是不会耽误保研的,因为我始终坚信情商对智商是有反作用的。
Q5:您能给师弟师妹在如何发现兴趣、正确进行职业定位方面一些建议吗?
A:还是上面那个思路:沉舟侧畔千帆过吧。我觉得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非常有限的,教训总比经验来得深刻,多去实践和体验,才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适合什么,我们其实没有那么了解自己,所以光想是不行的。
Q6:北大有各式各样的社团,给同学们提供了特别多的发展空间。您是否也参加了一些有意义的社团和活动?能简要地和师弟师妹介绍一下吗?
A:两个组织社团对我的影响是最大的,一个是北京大学学生会,一个是慈善、体育与法律研究中心,而活动对我意义最大的,应该是理律杯比赛和挑战杯竞赛吧,其实每个社团和活动都有它的意义,前提就是你做下去,认真、用心的做下去。
Q7:对于大一大二的师弟师妹,从大学这四年的规划上您有什么建议?
A:我的建议是有一个从体验到聚焦的过程,不要上来就局限在一条路上,要多去体验可能的生活,特别是在大一、大二,在这个阶段活得精彩比活得成功重要;而到了大三、大四,要去聚焦,懂得选择和放弃,明白自己想要的和能要的是什么。
Q8:您能谈谈大学这四年对您自己影响深远的经历吗?
A:我把我的一篇文章附在后面了,希望给大家些启示。
附“心路历程”:
沟通,拉近慈善与法的距离
——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合作与交流》约稿
法学院2007级本科生 余峰
“李连杰先生做媒体专访时,曾说自己是慈善路上的‘默僧’,而我同样前行在这条慈善的行途上,更是一个“默默”前行的小僧侣,用自己的专业语言,来沟通、拉近慈善与法的距离。”
——前言
时代的契机——与“慈善”结缘
从2007年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录取,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搜索中国这三年的年度关键词——“北京奥运南方冰灾金融危机汶川地震六十大庆上海世博”,伴随着这些刻骨铭心、同样又是百年一遇的词汇时,“慈善”也成为了这一时段的主题。
法律与慈善——一个是专业的学科背景,一个是课外的人文关怀,因为个人的兴趣,更因为时代的契机,使两者结合在了一起;在法律的语境下推进慈善发展,在慈善的构建中探讨法律问题,正是秉承着这份志向和机缘,加入到北京大学慈善、体育与法律研究中心做研究助理,一做便坚持了三年。
三年来切身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慈善法》(草案)的立法研讨课题,走进了全国红十字总会做调研,参与政策对慈善的推动;同时,与壹基金团队深入汶川,探究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羌绣的帮扶,携手姚基金、李宁基金和香港赛马会共同探讨体育与慈善的双赢发展,感受来自民间慈善的力量。
行动的过程,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无所谓成果,更看重收获。“慈善”给了我一个机会,去深入社会,走进乡土中国,了解慈善的具体需求;也给了我一个平台,去运用法律,比较西方制度,摸索慈善的发展方向。
李连杰先生做媒体专访时,曾说自己是慈善路上的“默僧”,而我同样前行在这条慈善的行途上,更是一个“默默”前行的小僧侣,用自己的专业语言,来沟通、拉近慈善与法的距离。
职业?产业?事业——大陆与香港的慈善视角
从香港来到大陆,更深刻的体会改革开放30年后,中国的国民富裕了。民间资本的膨胀,才是推动“慈善”最大的力量。今天内地“慈善”所面临的问题,再也不是十几年前或者几年前的——国内慈善机构募捐能力较弱,捐赠量低;抑或是公众的慈善观念落后,慈善意识比较淡薄。我们今天所要聚焦的——是慈善事业的产业化;而产业化需要的,则是相对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运作模式以及对“慈善”在法律框架内的规制与监督。
从政务司社会福利署到香港赛马会再到壹基金,在香港,慈善经历了从事业到产业再到职业的转化。视角的转移自然包含主体的推动,从政府救济到企业社会责任再到平民慈善的建构,香港慈善内部发生着结构式的转型;而更加突显的,则是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改变,公益事业的运作需要企业化的管理和规则,毕竟慈善的发展相对于企业的壮大更需要长期稳定的保障,如何建构、塑造慈善业的运行制度,是香港慈善从业人长期的关注;在他们眼中慈善不仅是一份崇高的事业,更被当作一份职业来认可与致力。
亲历了壹基金的团队执行和香港赛马会的实际操作,才能真正体会“善款”是如何像股东利益一样被保护;才能明白一项慈善捐赠计划的立项是多么复杂与细致,需要前期反复的考量和可行性研讨以及后期持久的跟进和长效回馈。慈善的产业与职业化,并不如同经济学体系下的引入竞争模式,当然从根本上看,对于绩效的提高是共同追求的目的。
“事业的高度,职业的态度”,是慈善产业所需要的理念,参与到民政部的立法调研,走进红十字总会做专访,与汶川阿坝州妇女羌绣帮扶中心做互动,一方面感受到他们对慈善事业的崇高执着,以及内心对慈善理想的追求和向往;一方面也深刻意识到法律规制的不足和配套管理团队的严重缺失及需求。
有时候这种经历既带来欣慰,更带来压力;目前内地慈善发展所突显出来的严重问题和急迫需求,既证明了我们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又提醒着我们形势的紧迫:民间慈善的高速发展与法治轨道的基础建设,如何使两者兼容、保障安全平稳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沟通——拉近慈善与法的距离
从事业到产业进而职业化的慈善发展,需要的不仅是法律的完备,还需要时间的积累和理念及认识上的深化,但法律的制度保障确是基础而必不可少的,这其中既包含政策的法律化——赋予其稳定性和强制力,更需要强调立法对慈善主体和行为的规制,描绘产业的发展蓝图首先需要确立的是法律边界。
就当下之情形,几次大灾之后,相比于“慈善”数额及捐赠范围在“量”上的提高,对于“慈善”领域本身的专业法律研究,则是相对落后,甚至空白的。三年来也一直跟进、参与着慈善业的学术理论推进;然而目前的理论水平只停留在具体问题的提出上——慈善税收优惠与激励机制、政府角色的转变、公民慈善意识的引导等,却没有更深入的探究并且给出一个建设性的答案,而一个成熟的“慈善”运作机制,需要直面并回馈这些现实中的问题。
就法律规制而言,对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慈善事业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如募捐善款、救助项目开发等)等方面,在立法层面上都缺乏完善、系统的法规政策规范;对于其他相关法律,比如税法对慈善领域也欠缺完整的规定,以至于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资投资、退出等完整法律框架尚未形成;在运作模式上,如何充分有效的利用和规划“善款”、引导公民的“慈善”意识,也是我国慈善领域目前的主要问题,毕竟现代化的慈善应该是一种常态,而不仅仅是大的“灾难”或“事故”后的突击措施,慈善产业的运作需要一套规范、专业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
然而问题的提出总是相对容易的,但现实中的理论建构和实务推进则是无比艰难的,尤其对于慈善制度的塑造和运行,慈善法领域作为交叉性极强的学科,掺杂着法理学、公司法学、财税法学及宪法行政法学等诸多的学科背景和知识,同时除了立法的指导外更需要和看重行动者的力量;毕竟法律与慈善,两个对于我以及当下之中国都是一个过于宏大的话语与课题,深入其中,则更能体会其中法律问题的复杂和慈善产业化所面临的艰难,但也就正如同这三年的“默默”前行,并不敢妄求对其中某一个领域作出任何定义或概括式的命题,而只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话语,来沟通、拉近两者的距离,成为行动者之一。
?结语——仰望星空想事情,脚踏实地干事情
慈善与法律——前者充满激情,后者强调理性。慈善是关怀,是民生大计,从生态慈善到制度慈善再到文化慈善,挖掘、塑造、弘扬中华慈善文化才是整个理想的根基;法律是践行,是制度建构,研习法律三年后才会逐渐感悟,权力资源的定分止争到在其次,除了维护个体的切身利益,如何通过规则来推动、保障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才是每个法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三年后回首这一段行途,才能真正体会慈善和法所带给我的收获,已不仅仅是兴趣,而是态度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