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关注】书生能做什么
时间:2019-04-02 来源:作者:
(编辑:王茜茜 文:刘莐 09级本科生)
【编者按】:学术为天下之公器,法律以明理为己任,百十余年,在北大法学院的土地上,为学者黾勉努力,为师者倾囊相授。正如苏力教授所说,作为法律人,我们不能仅仅忠实于自己的职业利益集团,更应该忠于这片土地和人民,我们应该怀着对这片热土和人民的热爱履行自己的使命。
今天让我们以这篇《书生能做什么》为始,关注青年法律人的“理想”
书生能做什么?
——读苏力先生《送法下乡》
一
高考结束,接到北大法学院的录取通知,我去逛书店,看见畅销书榜上有本《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心里很自豪,“这是我们院长写的书!”然后就装入囊中。后来,却因为忙于其他事,一直搁在书架上,直到前不久才拿起来,一口气读完。
接触苏力先生的文字之前,曾在网上看过一些资料,说苏力先生是中国法学界的“保守派”,坚决拥护现行制度,不主张西方民主、三权分立,在学术界有很大争议。我当然知道,这些网上言论,不免偏激,但当时的我,刚进入法学院,满脑子都是火热的“民主”、“改革”、“宪政”这些词汇,见到这样的评价,也不免皱了皱眉——不拥护现行体制,怎么能当上院长?我知道这是一种很“愤青”的想法,也知道在没有接触之前就对他或者他的观点妄加评判是不公平的。所以,现在,翻开《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本书的时候,我尽量把自己杯子里的水倒干净,清除自己先在的偏见,静静地读。
读完之后,我心里感到豁然了。苏力老师和他的观点与先前看到的那些评论完全不一样。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深深感动。我仿佛看到,一个有情怀的法律人,为了心中那点在风中摇曳着的理想的火光,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艰难地前行。记得学者止庵先生曾说过:“评判人物,要看结果;研究人物,则要看动机。靠动机来理解,靠结果来评判。”也许从结果上看,或许有人以为苏力老师倡导的这套“本土资源”的理论,是对于现实的回避,对体制的妥协,即所谓的“不触碰敏感地带”。但是,我却依然坚定不移地相信,一个人的文字是能够体现其内心最真挚的情感的——苏力先生的文字,那如孟子、如释迦摩尼一样的苦口婆心,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他所做的,并不是出于“回避”,更不是妥协。当下的中国社会,法律和制度问题固然很多,一些法学家呼唤效仿西方制度,尽早实现宪政,并为此“崇高的理想”,采用各种形式,极尽鼓吹。可是,要想变革一个持续了三千年的体制,是何等艰难的事情!无论从历史渊源还是现实中已经做过却没有成功的实例看,我们期望的“大刀阔斧”的改革都是十分困难的事。苏力老师清楚地明白,没有哪一把“大刀”,能够通过知识分子的幻想,就砍掉社会上一切丑陋与邪恶,也没有哪一把“阔斧”,能在头脑一热的请愿和变革中,就能使中国走向“富强民主”。
现行体制中的不合理是不能忽视的,但也是难以在朝夕之间就能改变的——那么,在这样的现实中,怎样寻找一个突破口,或者说,我们还能做些什么,让制度变得更好?让人们生活得更好?这是苏力先生思考的焦点——我最关心的,而且我认为中国法学人应当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法律能够有效回应社会的需求,实现社会的公正有序?没有必要关心某一有效的法律,是移植的还是本土自生的。
怀着这样的感情,苏力先生深入基层,研究基层法治,而不像那些激进的法学家那样高高在上地呼唤自由和民主。我相信作为院长的苏力先生一深谙这一点:其实有时候宪政和民主就是一面漂亮的旗帜,打出来,也常常是政治的需要。而真正地实现民主,变为行动,使之惠及百姓,是另外一回事。从这个意义上看,我觉得苏力先生更高明,没有浮在空中做政客一样的辩论和争斗,而是俯下身来,深入研究基层法治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在法律上为底层百姓做些实实在在的事——这才是有意义的事情。
二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让我对法社会学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而《送法下乡》里的详细解说,又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学家在法制道路上的举步维艰。
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常常受到他所处环境的影响和局限。从小住在北京,我早已习惯了在密密麻麻的高楼间仰望夜晚霓虹灯的生活,面对一个问题,脑子里出现的往往是在这种环境下的解决方案,根本想象不出在中国的其他地方,在那些多山的地方,那些没有公路没有市场的偏远山区,人们是怎样生活的,遇到问题,出现矛盾纠纷,是怎样解决的。
旅游的时候,经过南方的农村,经常看到这样的景象:几十里满是山丘和树林,一两个农民挽起裤腿立在水田中间,辛勤地插着稻子,不远处是他的小屋,很小,很破,很孤独。几十里几百里可能只有这样一户人家。在那些日子里,我看到的几乎都是这样的场景,这样的人家。
在中国,这样的农村地区要比中关村林立的高楼多得多,这些地区的人口,是那些穿西装上班族人口的无数倍。而所谓的民主和宪政只是在满足少数精英阶层的政治理想,占人口大多数的九亿农民,却需要解决一些更加切身的实际问题。他们像上班族一样活着,一样会遇到纠纷,会打官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可这样的山水和稻田间,没有法院,没有律所,那么农民的麻烦怎么解决?……书中那每一个现实的、活生生的问题都向读者展示着一个真实的、赤裸裸的、血淋淋的中国农村司法现状。苏力先生眼里的每一幅画面,对于我这个接触法律不久的大一学生,都是极强的心理挑战——这就是我们这些法律人要面对的现实啊!
明知道这项事业艰巨而又困难,法律人出于自己的良知和理想,还必须要做。“道路阻且长”,每一个期望为改变农村的司法现状做点儿什么的人,都需要一种正视现实的勇气。然而由于农村的封闭和传统,旧有的生活方式形成一套固有的隐性制度,“就在我们的身边,甚至就在我们自以为完全为正式制度控制和发挥作用的领域之内”,如同一间铁屋子,真是万难打破。
诚如苏力先生所说:“送法下乡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孱弱的表现。”任何一种外来力量,即使有国家权力的支持和正义的名义,想要进入一个陌生的地区也是有风险的。一旦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法律结果的威严和法律程序的权威都势必遭到削弱。怀有善意的“送法者”来到山水麦田间,极有可能被当做“外人”——好心没好报——可你又能因为“没好报”而不再“送法”了么?想到这里,我觉得很矛盾,眼前呈现出一副满是皱纹的面孔,对着一眼望不到头的辽阔国土,思忖着国家和民族的法治未来,这未来似乎也和国土一样,渺茫而不知其极。苏力先生说:“并不是要放弃追求,放弃理想,放弃我个人的理性设计,放弃法学家每一代人都应当首先关注他/他们面临的问题,但是必须知道自己理性的限度。”这话说得很直接,我们怀有理想,但是至少在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只有这么一点点。
在浮躁的社会里,从基层做起、从小事情做起,因为算不上什么“丰功伟绩”,因此常常被忽视或者看不起。每个人都摇旗呐喊,期盼民主和法治能在这呐喊声中一下子降临人间,这是件悲哀的事情。苏力先生说:“我们永远不放弃理想,但又不能永远高喊理想;成天高喊理想完全可能是无所事事、放弃理想的另一种方式。”但是,心怀远大理想,又能踏实地从细微之处做起,为理想作一颗小小的铺路石子,是需要耐心和勇气的。苏力先生并非悲观主义者,相反,他是乐观的,他没有把中国面临的人们称之为“国情”的东西当做另类,不认为只有西方社会的发展才是正统。他俯下身去,像当年的费孝通老人一样,沉潜到了中国社会的底层,感受着那里发生的一切,寻找着中国的法律架构。
书中记录了苏力先生在中国各地所做的调研走访,这让我看到了法律人的另一种生活方式——我们一直以为进入北大法学院,读研,读JD,考BAR,做一个有声望、有影响的律师、法官才是法律人“最有出息”的道路,或者考公务员,参与行政、进入体制然后用法律人的理想改造这个社会,从而为中国的法治贡献自己的力量。而从书中,我却看到,那些在最底层的法律人(或者称为“司法工作者”)也在参与着法治建设,而且你没法说他们起的作用小——甚至,他们才是真正构建起中国司法体系的细胞。我们脑中所谓的“法律理想”和“政治理想”,最终都要通过他们起作用。个人理想,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下,常常只要通过个人努力就可以实现。而苏力先生没有选择这条轻松的道路,他要研究中国司法体系中每一个细胞的作用,改善他们的环境,这其实是一项更加艰难的事业呀!
《圣经》里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百只羊里,走失了一只羔羊,寻找那一只迷途羔羊要比守住这九十九只羊更有意义。原因就在于寻找走失的羊要付出更大的艰辛。做基层的法治工作,其难度就像寻找那一只迷途的羔羊,而收获的价值,却比守住九十九只羊大得多。与深入基层、为基层作实际事情的人相比,那些高呼“民主”“法治”口号的行为似乎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甚至有点儿让人觉得是不是出于某种政治意图的别有用心。张中行先生说:“在‘君王明圣’的昔日,民主不是理想,是空想。”说穿了,不过是高层的把戏,和百姓无关。而怎样让百姓过上符合其生活实际的有法可依的生活,才是我们“法律人”真正需要考虑的。为此,我觉得苏力先生“本土资源”的理论很像张中行先生提出来的“民活主义”——“某人,某种行事,能够使小民比较容易地活下去,我们就说是好,反之就说是坏。……其内涵是承认‘人’的价值,推重都能活得好的理想。”实实在在为百姓做一些事情,政治如此,法律也如此。
这样,你还会说苏力先生是在回避现实的问题,所以才扎到“不疼不痒”的基层去考察研究基层问题么?把切“小民”之身的法律问题当做“不疼不痒”,那什么才叫“疼”?什么才叫“痒”?
三
才上大一,还未接触诉讼法,读书的时候,自然遇到很多问题。比如苏力先生说:“审判委员会是我国法院内部的少数正式审判制度之一,并且作为审判制度来说在目前中国基层法院其功能至少具有相当合理性。”我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还不能全然了解。此外,书中还提到,“在法院内部出现了事实上的审级制度,特别是在一些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上。一级法院的审判决定实际上成为一个在该法院内部逐级审判过程的产物”,我也不大理解——或者说即使我理解也不敢相信——我只把书中的观点看成一种文字表述。只读书,没有实际的体验,我对任何调查出来的结论性观点都持有怀疑态度。
我觉得书中的很多问题都需要我到现实中了解、体验一下,因此我特别期待一次去地方基层法院实习的机会。可现在毕竟没有机会,只好寻找补救措施。我想起我有一个叔叔,是北京市郊区某基层法庭的庭长,我想,读过书,再让他给我讲讲,是否能证实书中的观点呢?于是拨通了他的电话,请教了几个问题。
苏力先生的书中提到:“基层法院第一把手很少直接从法院系统产生,大多是从一些党政机关调进的,他/他们自然会有意无意地将他/她们在党政机关工作的的习性带到法院系统来;再加上中国传统的官本位影响,因此很多学者以及我们都怀疑法官给出的理由在实践中会有很大折扣。”现行制度中,遇到疑难案件,还要奏请上级,厅长、院长报批,而“经过系统的正规法律教育、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并因此有较高司法水平的法官,在基层法院如果有,其数量也极少。”那么这些非专业的一把手怎样处理现实中的案件呢?难道要置人民的生命财产于不顾而随意审判么?
叔叔首先肯定,法院、法庭“一把手”由行政体制中非法律出身者担任的现象是常见的,他说现在的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就不是法律专业的,而是由历史专业毕业又进入行政体制的。在当今,这种现象不可避免的,因为中国的司法构和西方司法不一样。然而,尽管法院院长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是这样的“一把手”,在处理法律问题的时候,懂得以大局为重,能考虑到案件对地区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叔叔说:“懂这个就成了,大方向不会偏离。”至于涉及百姓实际利益生活的小案件,一般不会送交到大领导处理,每个基层法院都有专业精通的副院长,都是法律出身,可以分管各类法庭的审理工作。
临挂电话前,叔叔跟我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们学生,还有你们老师,包括书上写的那些,都是很理想化的——书上总写应该怎么样,应该依法治国,可实际上行么?很多东西法律没有规定,现实又都是始终这样操作的。你们老师写的书就揭露法院的潜规则,这都不能说的……你想清楚了,在大陆,是权大还是法大?如果想明白这个问题,我就不用解释了。”
虽然“现行制度是什么样的”这个道理我早已明白,但叔叔的话却让我想到很多。首先,他的说话的语气充满了对于学生的不屑,那感觉就像“我不管你是哪个学校的,你们这些学生对于社会总之了解得太少。”甚至直接说:“你们老师书上说的也不对——哪儿有那么简单?”这种口气,从前我和一些企业谈赞助的时候也遇到过,大人们习惯于把未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完全当做孩子,然后贴上“过于理想”的签加以对待。我不是说这位叔叔,而是说大多数和他一样的“社会人士”——或者“基层司法人士”——把自己的“现实”认为是正常的,合理的,符合社会发展的,于是高高在上、理直气壮地鄙视学生的“理想”。这与我们进入法学院、期望通过学习和自己的努力,使国家步入法治轨道的理想恰恰相反了么?我们付出的艰辛、所做的努力都应是让社会、让司法制度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现实的制度和所谓的“潜规则”只是社会发展经过的一个阶段,然而他却认为学生的“理想”是不合理的,法学家研究基层司法现状也是“过于理想”甚至是“无用的”,他们的逻辑是:反正已经这样了,没法改变,你们做那么多干什么?——理想主义者成了脱离现实的无用之辈,向现实妥协甚至沆瀣一气者反倒理直气壮。这就是我们的无奈。
更可悲的是,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很多满怀理想的人,或者说是“法律人”,一旦进入社会,就被现实一点一点地打磨,熟悉进而适应了现实中的规则,最后不知不觉地放弃了当初的理想,然后又反过来成为理想者的阻碍——我的那个叔叔当年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呢?法治这个理想,好像被许多条绳子纠缠起来,再也挣脱不出现实组成的大网。
想到这儿,我的脑海里忽然生出“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苍凉感——在叔叔这样的法官们眼里,我,法学院的学生,还有苏力老师这样的法学家,也不过是一介书生而已。这样的眼光,也是我们这些“法律人”需要面对的法律现实——他们不是原地不动,而是拒绝了理想——基层司法工作者怀着这样的态度,对于想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我们,也是巨大的挑战啊!由此,我益发感到“送法下乡”的艰难。比起观念上的问题,书中提到的“在地方法官扮演律师角色”“审判委员会的专业性不够强。”这样的问题,都降低到技术层面了。
四
刚入学的时候,在《北大法律人》上看到关于《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本书的推荐辞,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不同意他的每一个观点,但我惊异于他能把每篇文章写得这么好看。”读苏力先生的书,我觉得舒服。他的文字太好了。然而心里却又难受着,因为它的每篇文章都怀着悲天悯人之心,直接指向底层民间的现实。随着他严谨的逻辑、有序的分析,慢慢体会那些他所关注的内容,都会因为过于现实,而让人产生揪心的疼——从小习惯于自由散漫地阅读文学书籍的我,对学术著作向来是有些抵触的,拒绝那种死气沉沉的“学院气”。而苏力先生的文章却鲜活明朗,完全没有学气,你甚至能感觉到字里行间带着感情的呼吸和心的律动!
据说因为喜爱文学,苏力先生当年报考北大的第一志愿是中文系。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书中引用的话和书下的脚注,不像一般论文那样全是专业书籍和理论报刊。这也能让我感受到苏力先生涉猎的广泛,腹笥的充盈。我倒觉得,他似乎更喜欢读那些文学类的著作和所谓的“杂书”呢。
在我看来,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精神是通过书籍代代相传的,而这种精神,在苏力先生的文字中,始终洋溢着——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悲天悯人之怀是文人的气质,而缜密的思维严谨的逻辑又是法律人的气质,二者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于是,就经常能看到他在讲述法律事实时引用一句诗,或者一句古代戏曲的唱词……有时候,我跟同学开玩笑说,如果苏力老师当年上了中文系,一定不比在法学院差吧!
文人和法律人有相同之处,那就是心里大多怀有梦想,坚守着理想的底线。无论走到多么现实多么残酷的社会中,文人、法律人的想法,和其他人都是不一样的。虽说“书生百无一用”,可想想看,历史上尽管也充满了无数以“实际”“现实”标榜而顺应“潜规则”、向“体制”妥协的人,然而坚守道德良知底线、推动社会一点一点缓慢前进的,最终还是那些怀有理想的书生们。虽然这是悲哀的,却不能不让我们感到一丝自豪。
苏力先生说:“恰恰因为法律不可能完全移植,这才给了中国法律人和法学人挑战和机会,才需要中国法律人的创造力,才能使得中国法律人有可能不虚度一生,有可能大显身手,有可能对人类的法治有所贡献。”这是充满希望的结论——即使希望很渺茫,但是,我还是愿意跟随这支我刚刚加入的 “法律人”的队伍,像苏力老是那样,不断摸索,前行。在这条中国的基层实现法治的道路,确实充满荆棘和险阻,然而我记得鲁迅先生说过的话:“人类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然而,面对这样微乎其微的结果,“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我想,让书生们去做这一小块儿木炭,也能给铁屋子带来一些温暖吧。
苏力先生和他的弟子们,一定也是这么想的吧。
刘莐于燕园
2010年5月18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