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交流项目

国家:新加坡

学校:国立大学法学院

交流时间:1学期,春季学期

人数:2名

要求:
(1)法学院全日制在读的中国国籍学生,本科生,且实际交流时须在本院完成1年以上的学习
(2)身心健康,品行修养和基本素质优秀
(3)法学基础扎实,学业表现良好
(4)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优秀
(5)外语水平优秀,申请学生在申请时需具备IBT 100以上或IELTS 6.5以上的英语成绩

经费: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性质:交流,无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