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2021-2022学年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申请名单公示

各位同学:

2021-2022学年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申请已于1218日(周24:00截止。在截止时间前,同时按要求完成线上问卷星登记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可视为申请成功。任意一项未按时完整提交视为未申报。

现将申请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公示名单有遗漏,请于1220日(周二)24:00前发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奖学金申请异议”,须附上已按时提交申请的相应证明材料。学院将及时处理答复。

法学院学工办

2022年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