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更新】2021-2022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1-2022年度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现已正式启动。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相关内容,按照程序完成奖学金的申请。

 

一、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法学院在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留学生同学不参评;

上学年因病、因事休学或保留学籍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出国(境)交流交换一学期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未转档到北大的学生不参评(包括在职学习的北大教师)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21-2022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有个性化要求的奖学金(详见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列表)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二、2021-2022年度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情况

【1216更新】2021-2022年度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列表(新增竞天公诚优秀实践奖学金) 

注:

请务必详细查看奖学金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届时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直接视为无效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如无特别说明,列表中的成绩排名是指素质综合测评中的“学业成绩”部分的排名,本科生、博士以年级为单位;2021级法学硕士、2021级法本法硕、2021法律硕士、2020级法律硕士以专业为单位。

  交送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若有相关内容的更新,评审将以最后更新内容为准,请同学们在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三、法学院2021-2022年度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

  1、申请时间:2022年12月1212月18周日24:0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邮件告知。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所申请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申请志愿:本次奖学金只能填写申请1个奖学金,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和补报。请各位同学结合情况,综合考虑,慎重填报。如有修改可重复填写,以最后一次填写为准。

  注意:根据设奖方的要求,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因奖励要求性质不同,可以与其他奖学金(除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外)同时进行申请,可填写两次问卷。被推荐的北大法宝学术奖获奖人选,被推荐后将不再参与其他可兼得奖学金评选。获得2022年度彭真奖学金学生,不可参与此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选

  4、申请材料(共2项,有任意一项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即为无效申请)

(1)院设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https://www.wjx.top/vm/QBbqram.aspx#    

提交成功后,会显示完成凭证,请大家保存好该凭证,可在发生已提交但学工办未收到的情况时作为申诉依据使用。若多次提交,将以最后一次为准。

  (2)电子材料

   ①  (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封面(点击下载)

   ②  (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目录(点击下载)

   ③  (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④  个人成绩单

   ⑤  中文简历(限一页A4纸)、英文简历(限一页A4纸)

   ⑥  特殊申请材料如要求)(具体见附件《2021-2022年度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列表

     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如有)

     学术成果(如有)

     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活动证明(如有)

     其他认为有助于申请的材料(如有)

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整理规范命名+xx+姓名,以“姓名+奖学金名称”命名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发送至pkulawjx@yeah.net

疫情形势影响,暂不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后续设奖方若有要求另行通知被推荐学生、获奖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查看通知

 

   《北京大学法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① 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② 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具体方向)”,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③ 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写到本科阶段即可。

   ④ 导师评语及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字,可插入电子签名如无电子签名,可在邮件注明并暂时空着

   ⑤ 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请插入电子版照片

 

 

四、奖学金的评审  

  1、时间:根据评委时间安排评审,请密切关注学工网通知。

  2、评审机构:法学院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审与推荐等工作。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是法学院2021-2022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将视评审情况安排面试环节。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各项奖学金的要求以及面试表现等方面评审出奖学金的候选人,推荐给设奖方,由设奖方评定出获奖人。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如有问题,请咨询pkulawstudent@163.com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