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版】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法学院于9月9日-25日开展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测评结果核实上报、学院审查,现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0928更新】2019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0930】2020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0928更新】2021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202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0928更新】202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0929更新】2021级法律硕士(法学)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2021级法学硕士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2019级博士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2020级博士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0929更新】2021级博士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社会工作加分公示

公示时间为9月26周一至9月29周四17:00

  期间如本人分数核算有误请填写《综测异议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凯原楼201学工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kulawstudent@163.com。学工办将进行重新核算,并进行公示更新。逾期未提交异议的,将视为放弃异议权利,学工办也不再受理任何异议处理。
  如有其他,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

注:
  1、由于基本素质测评分数为班级民主评议得分,除分数输入错误外,学生工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对基本素质测评分数的其他异议。
  2、学业成绩计算依据如下:
   (1)本科生:依据教务系统出具的该学年综合绩点核算,核算成绩=综合绩点*25*0.6

   (2)硕士研究生:
   依据各年级同学所修的专业必修课程和其他需要列入测评范围的全校必修课程计算加权绩点,核算成绩=加权绩点*25*0.6(研究生的成绩按等级显示,等级-绩点对照表请参考《研究生成绩对应关系表》
   (3)博士生无成绩排名,在上一学年如无任何学术违纪违规情况,学习成绩视为60分满分。
   (4)21级法学硕士、21级法本法硕20级法律硕士和21级法律硕士实行的是按照专业/方向的排名方案,但奖学金的评审不当然在各专业/方向中均分名额。
  3、若总分相同,所列顺序的先后差别并不意味相同分数有前后差别。
  4、由于本年度综合测评同时由班级负责人在学工系统进行登记录入,请各位同学及时查看学工系统的综合测评成绩,如有输入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班级综测负责人联系在系统中修改。
  5、公示期结束后结果有变更的,请同学及时与班级综测负责人联系,在学工系统中对综测各项成绩进行重新录入。
                

法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