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第一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财政部、教育部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大学2022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是指:(1)工作地点在县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2)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 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注意: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 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二、补偿代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低于以上最高金额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实际获得助学贷款金额代偿。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1. 申请人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版一式两份,附件1)到法学院学工办(凯原楼201室)初审盖章;

2.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表(两份,附件1)、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证明(两份)和其他证明材料(无法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选调生需出示二次分配证明)一并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101办公室);

3. 申请人将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或附件3),发送到pkudczz@126.com;

4.如暂无法确认基层就业单位的学生(如选调生,需提供二次分配证明),请及时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通知,将材料准备好在11月底前寄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申请2022年第二批补偿代偿。

纸质版和电子版全部提交方为成功完成申请。

 

四、第一批补偿代偿申请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5日(周三)

 

五、咨询电话

 

010-62769314(校本部)

如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