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法学院招生

1、 东京大学法学院将从我院招收1名学生攻读硕士学位。

2、 招收学生的专业不限。录取学生在东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的专业可以在录取后与东京大学法学院协商决定。

3、录取学生须在2005年10月——2006年3月读预科期间,完成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以及硕士论文,在2006年4月正式入学后,于答辩时间回国参加论文答辩,获取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北京大学外事办公室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