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奖励初评结果公示及表格提交通知
时间:2013-10-14 来源:作者:
法学院奖励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年级、专业(方向)以及各项奖励的具体要求等因素予以考量,学院对各项奖励进行了初评,另外根据学校的评审规则,同一年度各项校级奖励之间不可兼得(除三好标兵从三好生中产生)。现将各项奖励最终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各项奖励评审结果
奖励评审结果
上述评审结果的公示异议期为10月14日-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请提交纸质版异议申请(说明异议理由)至凯原楼201学工办。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二、各项奖励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时间:10月14日(周一)—18日(周五)下午15:00前
请务必按时提交,未按时提交登记表的将影响送交学校审定以及最终录入学校系统!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五四体育奖
纸质版材料(提交一份)
三号学生标兵填写
1.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
三好学生填写
2.三好学生登记表
优秀学生干部填写
3.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学习优秀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红楼艺术奖均填写
4.单项奖登记表
申请时已经提交过表格的同学仍需提交,可来学工办取回原表格,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注:①不要更改表格名称(获得单项奖的请填写单项奖的具体名称),日期填写为2013年10月18日,院系意见以上均需填写。
②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有方向的填写相应的方向名称,无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
③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最远写至本科即可。
④课程成绩:填写12-13学年所有专业必修课程的分数(非绩点),教务签章无需个人办理,学工办将统一办理。
⑤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依照学工网公示的成绩自行填写即可。
⑥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注意:此表限一页正反打印!
2、法学院社会工作进步奖、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术奖
无需再提交材料。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10月14日
一、各项奖励评审结果

上述评审结果的公示异议期为10月14日-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请提交纸质版异议申请(说明异议理由)至凯原楼201学工办。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二、各项奖励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时间:10月14日(周一)—18日(周五)下午15:00前
请务必按时提交,未按时提交登记表的将影响送交学校审定以及最终录入学校系统!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五四体育奖
纸质版材料(提交一份)
三号学生标兵填写

三好学生填写

优秀学生干部填写

学习优秀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红楼艺术奖均填写

申请时已经提交过表格的同学仍需提交,可来学工办取回原表格,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注:①不要更改表格名称(获得单项奖的请填写单项奖的具体名称),日期填写为2013年10月18日,院系意见以上均需填写。
②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有方向的填写相应的方向名称,无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
③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最远写至本科即可。
④课程成绩:填写12-13学年所有专业必修课程的分数(非绩点),教务签章无需个人办理,学工办将统一办理。
⑤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依照学工网公示的成绩自行填写即可。
⑥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注意:此表限一页正反打印!
2、法学院社会工作进步奖、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术奖
无需再提交材料。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