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寒假期间领取三方协议的通知

  依照北京大学校历,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将于2011年1月24日轮休放假。有意向在寒假期间签署三方协议的同学可以在 1月21日前到法学院就业办办理预借三方协议手续(之后需补交单位接收函或就业推荐表回执);寒假期间领取三方协议的同学, 必须提交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就业推荐表回执,到法学院值班室领取,无上述材料的同学,寒假期间不予办理预借三方手续。法学院值班安排,以学院公布为准。

  请各位毕业生相互转告。

                                           法学院就业办
                                            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