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补充通知【截至5月28日】

  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在提交材料(具体材料请参见通知: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的同时,填写表格:

本科生填写附件1:  本科生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
研究生填写附件2:  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

注:填表需与所交经济情况调查表一致,表头比较长,请填完整。

  请填写好后于5月28日之前(与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相同)发送电子版至法学院学工办公邮:pkulawstudent@163.com,无需提交此表格的纸质版。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