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鹿特丹大学伊拉姆斯法学院国际交流项目评审通知
时间:2010-01-21 来源:作者:
法学院2010年度荷兰鹿特丹大学伊拉姆斯法学院
国际交流项目评审通知
荷兰鹿特丹大学伊拉姆斯法学院的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和评审,也将于2010年3月开展,与2010年1月18日发布的《法学院2010年度国际交流项目评审通知》中的学校共同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荷兰鹿特丹大学伊拉姆斯法学院
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Erasmus School of Law
秋季学期项目
推选2名同学,交流时间为1学期
要求学生在实际交流时须在本院完成2年以上的学习
免学费,生活费自理,无其他奖学金、无学位
其他条件和申请流程,同《法学院2010年度国际交流项目评审通知》,链接show.aspx?id=4583&cid=12。
法学院外事办公室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