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招募通知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年度第一届

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招募

 

为了促进法律硕士项目的优化发展,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法学院将聘任法律硕士为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为其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详见附件:《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管理办法》 upload/10030518231645.rar

四、基本管理

1、人数:共40名,其中教务办公室20名,学生工作办公室10名,行政办公室和图书馆10名。

2、待遇:800/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20103810日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下载附件 upload/10030518235066.rar

2)志愿表(下载附件 upload/10030518232689.rar

3)中文简历

3.提交方式:

1)纸版材料:包括申请表;志愿表;中文简历

将所有申请材料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教221)陈莹老师(电话62755078);

材料的份数为“申请志愿个数+1”份(例:若申请志愿为2个,则需提交3份纸版材料)。

2)电子版材料:包括志愿表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提交至pkulawstudent@163.com

4.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31日发布的学生助理申请、其他部门的助理申请等不冲突。

2)申请志愿无上限和下限。

3)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