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招募通知
时间:2010-03-05 来源:作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年度第一届
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招募
为了促进法律硕士项目的优化发展,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法学院将聘任法律硕士为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为其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详见附件:《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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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管理
1、人数:共40名,其中教务办公室20名,学生工作办公室10名,行政办公室和图书馆10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2010年3月8日—10日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下载附件
upload/10030518235066.rar
)
(2)志愿表(下载附件
upload/10030518232689.rar
)
(3)中文简历
3.提交方式:
(1)纸版材料:包括申请表;志愿表;中文简历
将所有申请材料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教221)陈莹老师(电话62755078);
材料的份数为“申请志愿个数+1”份(例:若申请志愿为2个,则需提交3份纸版材料)。
(2)电子版材料:包括志愿表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提交至pkulawstudent@163.com。
4.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3月1日发布的学生助理申请、其他部门的助理申请等不冲突。
(2)申请志愿无上限和下限。
(3)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