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思想政治实践(下)”课程“社会实践”模块选课及课程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3-29 来源:作者:
法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的总要求,引导北大学子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不断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在总结上一学年思想政治实践课程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现就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思想政治实践(下)”课程“社会实践”模块的选课及课程安排说明如下。
一、选课时间
本学期“思想政治实践(下)”社会实践模块选课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周五)00:00至4月30日(周二)24:00,截止后系统将不再开放选课。
二、课程安排
(一)2022级、2023级本科生课程安排
本学期开设的“思想政治实践(下)”课程“社会实践”模块为2022级和2023级本科生必修课程。学生选修课程模块后,按照课程规定完成必要的学习计划,经学院考核通过后,获得“思想政治实践(下)”课程对应的1学分。
为避免与学生进入高年级后的学习、科研、实习安排产生冲突,2023级本科生、上一学年未完成课程的2022级本科生须在本学期完成选课,并于2024年暑期完成本模块学习实践任务。若因学业、身体等客观原因及不可抗力无法在本学期和2024年暑期完成本模块学习,请提交相应说明及证明材料至学院团委邮箱youth@law.pku.edu.cn。该模块的考核将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统一安排。(具体学习计划见附件《思政实践课程选课手册》)
(二)2021级本科生课程安排
尚未修完“思想政治实践(下)”课程“社会实践”模块的2021级本科生可在本学期进行最后一次补选。学生选修课程模块后,按照课程规定完成必要的学习计划,经学院考核通过后,获得“思想政治实践(下)”课程对应的1学分(具体学习计划见附件)。
三、法学院2024年暑期实践任务安排
实践地 |
实践时间(拟) |
成员选拔方式 |
开放名额(拟) |
备注 |
内蒙古 自治区 |
4月27日—5月1日 |
问卷报名+简历筛选,有意愿报名参加的同学请关注“法律人”公众号通知 |
18名 |
根据合作单位需求,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优先考虑 |
北京市 |
6月24日—29日 |
学院根据同学们空闲时间分配 |
20名 |
与澳门科技大学师生交流共建 |
北京市 |
6月24日—29日 |
30名 |
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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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7月1日—5日 |
30名 |
赴中国银河证券学习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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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 大湾区 |
7月8日—12日 |
问卷报名+面试筛选,有意愿报名参加的同学请关注“法律人”公众号通知 |
10名 |
根据实践地属性及拟定行程安排,优先考虑有模拟法庭经验、英语语言能力突出的同学 |
云南省 |
7月15日—30日 (其中5日) |
学院根据生源地距离、空闲时间分配 |
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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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
8月5日—15日 (其中5日) |
20名 |
时间、地点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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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
8月5日—15日 (其中5日) |
20名 |
时间、地点待定 |
本安排将根据联络对接进展进行调整更新,最终安排及分配结果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
请应当选课的同学于2024年4月20日前填写问卷:https://pkulaw.wjx.cn/vm/rXJgrqr.aspx#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佳 陶紫
联系方式:62755375
工作邮箱:youth@law.pku.edu.cn
联系地址:法学院凯原楼201团委办公室
附件:《思政实践课程选课手册》(随邮件发送)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