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各党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组建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2023级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学校、学院关于党、班、团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法学院2023级各研究生新生班级应于近期组建党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为更好地规范各党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学院党委、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说明如下。

 

一、职位设置

1.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分工负责党支部事务。

2. 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分工负责团支部事务。团支部下设团小组,团小组可参考住宿、专业等因素灵活组建,每个团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所在团小组事务。

3. 班委会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等职位,也可根据本班级需要,自行设置班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总人数不超过7人。

4.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任期为一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已当选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擅自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须分别经本班班主任同意和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退出、改选。

5. 党支部委员不得兼任班团职务,但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委员会委员。

 

二、原则要求

1.2023级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的组建工作请于9月22日前完成

2.2023级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可以在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时同时进行。选举顺序应为首先进行班委会成员选举,随后进行团支部委员选举,最后进行党支部委员选举。选举大会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在合适地点进行,并将具体时间、地点提前3报院团委组织部,以便组织部统筹监督选举工作。

3. 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由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各班党支部临时联络人、团支部临时联络人、班级临时联络人组织召集,并邀请班主任参加。确定召开时间后可前往凯原楼201预定会议场地。

 

三、选举相关程序及要求

1.党、团支部委员会选举实行民主集中制,先投票选出委员3人,然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支部或班内所有党员或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班委会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班内所有成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没有受过任何处分的本班正式党员、团员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党、团支部委员候选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的本班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班委会成员候选人。

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临时联络人根据支部、班级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同本班班主任老师协商确定。

2.选举分别由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临时联络人主持,应邀请本班班主任和院团委监督干事参加。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党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团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团员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班委会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当达到本班总人数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

3. 候选人竞选应当发表3--5分钟竞选演讲,演讲顺序由各支部、班级自主决定。

4. 投票完成后,由监票和计票人员当场唱票、统计,并宣布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且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7. 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和监督员。

8. 选举须有院团委监督人员在场全程监督。

9. 选举结束后,由全体成员会议主持人将《党支部委员会组建报告表》(附件一)、《团支部委员会组建报告表》(附件二)和《班委会组建报告表》(附件三)填写完整、签名齐全并扫描成电子版,以及将《党团班干部联络表》(附件四)中的党团班干部联系方式填写完全。

请将邮件标题命名为“2023级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第X党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组建报告表”,于会议结束当天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aw.pku.edu.cn

10. 选举结果报至法学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经审核选举流程及公示选举结果无异议后发布任命文件,选举结果方能生效。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相关规定。

 

五、联系方式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黄奕扬  15770090696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