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补办团员证与申请核发低龄入团团员编号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各团支部:

团员证与团员编号是团员政治身份的公开、法定证明,具有方便转接组织关系、参加团内活动、记载团内奖励、团籍年度注册的各项功能。针对当前部分基层团组织存在的团员证丢失与低龄入团团员编号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的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补办团员证与申请核发低龄入团团员编号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办团员证工作要求

1. 各团支书应在了解补办原因,核查补办同学团员身份后,统计需补办同学的基本信息,并填写《补办团员证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1)需证明补办团员证同学的团员身份:补办同学应具备证明其团员身份的档案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思想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奖惩情况等),并确保团员信息已正确录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且团组织关系与实际相符。如有同学团员档案完整,但尚未录入系统或系统内信息存在错误,应先将团员信息正确录入;无法证明团员身份,或因未及时交纳团费脱团的同学,须经单位考察后重新入团。

(2)《团章》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因此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团员应于2023年3月参与我校团费收缴工作。

 

2. 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应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后需写明姓名、院系、年级;

 

3. 各团支书将本支部照片收齐后,填写《补办团员证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后,与所有补办人员照片放在同一文件袋中,于523日(周二)下午17:00前送至原楼201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aw.pku.edu.cn。

 

4. 团员证补办完毕后,请等待后续通知统一发放。

 

二、申请核发低龄入团团员编号工作要求

出生日期在2004年1月之后,入团时间在2017年1月之前低龄入团的团员,由团支书统一收集团员信息,并填写《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汇总表》、《申请核发团员编号台账》(附件),于5月19日(周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aw.pku.edu.cn,由校团委核实无误后统一申请核发新的团员编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团委组织部

联系方式:twzzb@law.pku.edu.cn

 

附件一:补办团员证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汇总表申请核发团员编号台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