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七届“挑战杯”作品提交以及初评、复评的通知

              关于第十七届“挑战杯”作品提交以及初评、复评的通知 ? 以下文字转引自:团发[2009]2号《关于开展北京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五四青年科学奖竞赛院系初评及复评评委推荐工作的通知》     经过一系列前期筹备,北京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五四青年科学奖竞赛初评及复评评委推荐工作现已正式启动,本届竞赛各评审环节将通过北京大学学生科创网( http://www.pkusast.net)实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大学第十七届“挑战杯”——五四青年科学奖竞赛初评 1.初评时间:2009年3月2日至3月18日。 2.作品申报:所有参赛作品负责人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09年3月2日-3月8日。     院团委参照《北京大学学生科创网使用说明(院系版)》对参赛作品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的参赛者须将网站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版与参赛作品(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一起上交至院系团委。具体安排和网站使用方法请参见校团委学术科创网( http://www.pkusast.net/) “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网络立项及初评工作启动”的通知及其附件。 3. 其他注意事项: (1)作品申报者必须是该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并尚在校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若为个人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申报者必须是作品的第一作者(承担60%以上的工作量),且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所署的第一作者均为申报者。 B、合作者不超过三人 C、申报者与合作者都符合第(1)条要求 (3)若为集体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所有作者都符合第(1)条要求 B、所有作者中学历最高者作为申报项目的代表 C、申报书填写集体名称 (4)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并且要求: A、非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 B、非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C、非国际竞赛获奖作品 D、非国家级奖励成果 “距竞赛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是指作品完成最后工作的时间距竞赛申报日不到两年,而非在两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5)申报作品类别分为: A、  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 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及地球科学等) 工(包括石油、化工、机械、仪器仪表、电工、电子、电信、自动化、计算机、建筑、交通运输、轻工业、手工业、动力、环境、劳动保护、土木工程、能源、材料等) B、社会调查报告和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包括文史哲、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等) C、发明制作(包括化工、机械与控制、计算机、电子、电工、电信、农医等) (6)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7)有关资料必须是中文(发表作品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者,要附有汉语文本)。 (8)参赛作品按照作者学历划分为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级,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按学历最高者区分,只要存在高学历作者,即将作品划入相应的高学历组别,例:某件个人作品的第一作者为本科生,但合作者中存在硕士研究生,则该作品属于硕士研究生组别。 二、北京大学跨学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初评时间:3月2日-3月18日。 2.作品申报:所有参赛作品负责人须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09年3月2日-3月6日。 参赛信息经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审核通过后,参赛者须将网站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版与参赛作品纸质版一起上交至北京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校团委218室),参赛作品电子版发至学生科学技术协会邮箱( xskxmsc@126.com)。 三、特别贡献奖的解释说明 申报特别贡献奖的参赛作品主要研究内容必须是与北大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 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特别贡献奖需要在北京大学学生科创网上进行申报( http://www.pkusast.net),并参加院系组织的初评。院系团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打印版的作品申报表与参赛作品一起报送北京大学“挑战杯”科技工程办公室。 北京大学“挑战杯”科技工程办公室将邀请校内相关部门领导或老师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特别贡献奖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成绩的高低,从特别贡献奖的申报作品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获奖作品名额。获奖作品中,特等奖占10%,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40%。 ? 我院相关事项的时间安排     请各位参赛同学认真阅读上述要求,在完成校团委学术科创网上提交申报的同时,务必于3月8日24点之前将参赛作品的纸质版交于院团委调研部陈际处,联系电话:13811464801  52766322。我院将于3月9日-13日见进行初评,3月14、15日组织参赛作品复评答辩(具体哪一天待定),请各位参赛同学继续注意关注相关通知。                                                 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调研部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