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会选举相关安排

   一、选举日程

1 518 522,代表报名时间。

2 518 522,主席候选人报名时间。

3 525 529,确定代表并公示

4 525 529,候选人公示及候选人宣传时间。

5 5311900于模拟法庭召开第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

 

二、主席参选人与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者,有权竞选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或担任法学院研究生会代表:

1、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年级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的法学博士)。

2、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3、主席参选人不得同时担任代表。

请有意参选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的同学到法学院学工网下载报名表,并在 5 22 1600前报至法学院团委办公室(法学楼5118办公室)。

请有意担任代表的同学把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号、年级、班级、专业等)于 20095221600前发至pkulaw5118@163.com

        

         三、 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换届选举代表产生办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09531日(星期日)晚1900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正式代表人数共33人。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报法学院团委批准,33名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1060708级法律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8人、4人、6,共18人。

20708级法学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4人、4人,共8

305060708级法学博士代表人数分别为2人、2人、1人、1人,延期毕业博士代表人数1人,共7

代表名额尽可能平均分配到每个班级,有意担任此次大会代表的同学请直接向选举委员会报名(邮箱:pkulaw5118@163.com)。

截至到52216时,如果各年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会议代表;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协商产生会议代表。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产生会议代表。

525日至529日为代表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最终代表确定。

本办法由第九届法学院研究生选举委员会解释。

 

                           第九届法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1: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参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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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法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选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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