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10年法学院学生骨干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2010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经济调整与复苏的一年。在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历史名城长沙市和红色故都延安市继往开来、奋发图强,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
  为切身体会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深入调研社会经济发展的思路与方法,增强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学生骨干自我教育和团队自我管理的能力,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决定组织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骨干训练营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现面向全院同学公开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实践团初定2010年7月 8 日——2010年7月 15 日,最终时间将根据最终确定的实践团成员的具体安排进行微调。
  二、实践地点
  共两个社会实践团,分赴湖南省长沙市和陕西省延安市。各个实践团的详细介绍请参见附件一。
   三、团队组成
  每个实践团各10人,共计20人,面向法学院全体同学公开报名。
  四、报名和选拔原则
  法学院全体同学均可报名,从两个实践地中按照意愿进行排序。
  选拔将优先考虑在学生工作、基层班团建设、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学术科研等领域表现突出的同学,并将综合考虑该同学所具有的代表性。同时,本次实践团的成员将着重考虑基层团支部和团小组的优秀代表和团校的优秀学员。
   五、费用安排
  实践地和学院提供实践的费用补贴支持,同时由实践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预计约700元,具体依据所参加的实践团而定)。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即日起,请有意愿参加本次实践活动的同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附件二《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骨干训练营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并将电子版报名表以“姓名—班级—报名参加暑假社会实践”为文件名、以“姓名—班级—报名参加暑假社会实践”为主题的电子邮件于2010年6月17日晚24:00之前发送至pkulawtwzzb@126.com,并于同样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需由所在团支部的团支书签署团支部意见)交至法学院团委办公室。院团委将在综合审核、确定人选之后公示入选名单并通知相关同学后续事宜。

  联系人: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部长 罗吉刚 15010287086
      法学院学生骨干训练营 秘书长 宋求实 15120032858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0年6月10日


附件一:  2010年法学院学生骨干训练营暑期实践团介绍
附件二: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