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法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选举委员会及人员任命的决定
时间:2010-09-30 来源:作者: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法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选举委员会及人员任命的决定
目前,第十六届法学院学生会主席选举工作已经展开。为了保障学生会主席换届选举公平、民主、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法学院同学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制度,特成立法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和主持本次选举。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命如下:
王 杨(07级,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任选举委员会主任。
史 诗(09级法学硕士,法学院团委常务副书记),任选举委员会秘书长。
罗吉刚(07级,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任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 祥(07级,07级党支部书记),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侯 乐(08级,08级党支部书记),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李佳蔚(09级,09级1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时 秒(09级,09级2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张冠驰(09级,09级3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那续怀(09级,09级4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孙 川(10级,10级1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宋雨薇(10级,10级2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高天艺(10级,10级3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孙天驰(10级,10级4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0年9月30日
关于成立法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选举委员会及人员任命的决定
目前,第十六届法学院学生会主席选举工作已经展开。为了保障学生会主席换届选举公平、民主、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法学院同学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制度,特成立法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和主持本次选举。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命如下:
王 杨(07级,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任选举委员会主任。
史 诗(09级法学硕士,法学院团委常务副书记),任选举委员会秘书长。
罗吉刚(07级,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任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 祥(07级,07级党支部书记),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侯 乐(08级,08级党支部书记),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李佳蔚(09级,09级1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时 秒(09级,09级2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张冠驰(09级,09级3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那续怀(09级,09级4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孙 川(10级,10级1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宋雨薇(10级,10级2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高天艺(10级,10级3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孙天驰(10级,10级4班党支部联络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