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大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有效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团市委推动全市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8年,推动北京大学所有现有大学生团员完成志愿者注册,新发展团员100%成为注册志愿者。发挥团员模范作用,以院系与街乡对接的方式,到街乡或其下属的社区(村)参加志愿服务,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引领青年群众参与“五大青年行动”,为社会治理、公益服务做出青春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是成为团员的必要条件
    1.所有入团积极分子在教育培养考察阶段100%成为注册志愿者;
    2.确定发展对象时,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将作为必要的考察条件,考察结束要以志愿北京网站上记录和时长作为考察依据;
    3.提出入团申请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应填写至《入团志愿书》,需写明志愿服务时长,在讨论接受新团员的支部大会上报告。
    (二)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是履行团员义务的基本要求
    《团章》中明确规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是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各团支部要依据《团章》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建设“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开展团员评议工作:
    未注册成为志愿者,未按要求完成20小时年度志愿服务的团员,评议结果原则上不能是优秀,不能参评市级以上荣誉。
    每人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对接的街道(乡镇)或其下属社区(村)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
    志愿服务时长的认定依据是该团员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本年度参加志愿服务记录和统计时长。

    三、具体安排
    9月28日-10月7日,请团支书组织支部内团员:
    1.通过“青春北京”微信公众号注册“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或使用“共青云”原有账户直接登录),首次登录需要完善个人信息;
    2.进入“北京共青团”系统内的“志愿服务”板块注册成为志愿者(如已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过,则可自动跳转,无需再次注册)。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操作指南】推动大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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