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管理使用制度

1、法学院模拟法庭为法学院教师的教学、科研、行政工作提供场地,由于学生活动场地紧缺,在空余时间可以作为学生活动场地使用。学生活动在不影响教学、科研、行政工作的前提下,并且参加活动的人数在50人以上时,方可使用。

2、法学院模拟法庭由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管理。法学院各班级、年级、党支部、团支部、团委各部门、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活动可以向法学院团委申请使用模拟法庭。

3、模拟法庭的使用必须提前预约,可预约的时间段为每天8002200(寒暑假、国家法定节日不可使用)。可预约时间以两周为限,即可以预约本周及下一周的时间。

4、预约人在预约前须在法学院学工网(常用下载)上或者到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查看预约信息,确认所希望预约的时间段中没有其他预约人预约时,方可进行预约。在预约时,须向法学院团委申请并填写模拟法庭预约审批表,进行登记。经核准盖章后,预约方可生效。

5、为保证模拟法庭的使用秩序,按照预约顺序,预约在先者具有优先使用权。

6、如变更预约时间,须向法学院团委申请撤销原预约,重新填写模拟法庭预约审批表,登记预约。

7、预约后,预约人在使用模拟法庭时,需持模拟法庭预约审批表到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值 老师开门;在活动结束后,预约人需到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值 老师检查模拟法庭安全、卫生情况并锁门。

8、预约人在使用模拟法庭时必须遵守预约时间,按时开始使用,不得拖延使用,以免影响其他预约人开展活动。

9、预约人使用模拟法庭的过程中:

1)不得张贴不易清理的海报等宣传物;

2)不得随意悬挂、粘贴各种装饰物;

3)应爱护模拟法庭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10、            预约人使用模拟法庭后,须负责对模拟法庭进行清扫和整理:

1)清扫地面;

2)擦净黑板、白板;

3)将桌椅整齐的摆放回原位;

4)关闭灯光及各种设备,并将借用的设备及时、安全的归还给相应部门。

若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现使用后卫生或安全状况出现问题,将直接由预约人承担责任。

11、            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模拟法庭的预约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预约人预约和使用记录,并作为以后批准预约人预约申请的重要参考。

12、            为保证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及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有权对模拟法庭的使用做出调整,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法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