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关于招募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

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就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的精神,以及全国项目办《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整体部署,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在我校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中开展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08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实施总体规模保持2007年水平。除2008年申请延长为2年期的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7000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以下简称"农村区域化")、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专项行动。完善2008年延长为2年期和2008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6年2年期和2007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招募对象:

我校正式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或专科毕业生。(注:暂不招募成人教育自考生和往届生。)

三、相应政策说明:

相关政策请查询中国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或参看2008年年西部计划招募手册(附件4)。

四、招募工作   (1)网上报名。4月29日前,报名同学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招募系统和西部计划网站上的志愿者论坛,建议持久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并保管好的密码。报名用户可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系统查询自身状态,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学校审核等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同学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也可从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   (3)交表。报名表连同成绩单各一式两份,在5月4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同学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五、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西部计划志愿者签约期为1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西部计划服务岗位规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两年期志愿者名额。   (2) 笔试、面试。5月5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有条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组织集中笔试、面试进行选拔。   (3) 统一体检。5月31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   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组织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由地(市)团委负责统一组织。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无三级乙等医院的城市,应组织志愿者到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承担。   (4) 公示。6月上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 坚持数量和质量统一。既完成招募指标,又尽量满足需求。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招募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招募省项目办,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   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6) 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招募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通过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7)审定确认   a.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b.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六、集中培训及上岗   1.做好服务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实习见习   有条件的招募省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同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安排志愿者派遣前的短期集中培训。   3.集中培训   7月14日、15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16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4.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志愿者流失,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5.岗位管理   志愿者派遣时,服务县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确认的志愿者录用岗位安排上岗,特别是农村区域化、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专项行动岗位要严格执行。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如发现擅自调换岗位的情况,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下一年度服务县资格。   

北京大学项目办联系方式:

地址: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者部(老生物楼二层)

咨询电话:62754982  13910906997

联系人:刘堃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212269;传真:(010)85212269

E-mail: zyz2269@126.com

附件:

1. 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 2008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体检项目

3.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4. 2008年西部计划招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