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节假日集体出游申报制度
时间:2008-03-25 来源:作者:
法学院各位同学:
近日随着春日来临,学院学生开始策划利用节假日春游活动。考虑到同学们人身财产安全,我院决定实行“法学院学生节假日集体出游申报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1.建议学院学生出游地点在北京市区和郊区的范围以内;
2.如果出游地点超出北京市区和郊区的范围,请填写《法学院学生出游申报表》(见附件),并于出游前的三个工作日内交到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学楼5118办公室),获得审批并存档备案。
3.请各位学生干部告知本班、本支部、本组织、社团的同学,并请同学们严格遵守此项管理方案,对于违反规定者,法学院将对相关组织者与参与者依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法学院党委
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