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覃甫政等七位同学为法学院2012级研究生各班党支部书记、任命陆一岑等三位同学为法学院2012级本科各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的决定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任命覃甫政等七名同学为法学院2012级研究生各班党支部书记,任命陆一岑等三位同学为法学院2012级本科各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任期自2012年10月18日起,为期一年。名单如下:
覃甫政(12级博士班党支书)
钱广昊(12级法学硕士1班党支书)
杨宗威(12级法学硕士2班党支书)
董 昀(12级法律硕士1班党支书)
莫雨萌(12级法律硕士2班党支书)
成柄潇(12级法律硕士3班党支书)
赵大维(12级法律硕士4班党支书)
陆一岑(12级本科1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许 多(12级本科3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狄延超(12级本科4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