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乔远等二十二位同学为法学院各班党支部书记、任命胡敏喆同学为法学院2014级本科党支部学生负责人的决定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任命乔远等二十二名同学为法学院各班党支部书记,任命胡敏喆同学为法学院2014级本科党支部学生负责人,任期自2014年11月13日起,为期两年。名单如下:

乔 远(11级博士生党支书)     李 波(12级博士生党支书)
董学智(14级博士生党支书)     赵旖旎(14级法学硕士1班党支书)
侯 乐(14级法学硕士2班党支书)  潘驿炜(14级法本法硕党支书)
丁 猛(12级法律硕士1班党支书)  莫雨萌(12级法律硕士2班党支书)
成柄潇(12级法律硕士3班党支书)  赵大维(12级法律硕士4班党支书)
康玮婷(14级法律硕士1班党支书)  马玉松(14级法律硕士2班党支书)
许一君(14级法律硕士3班党支书)  张宁远(14级法律硕士4班党支书)
李依晓(11级本科1班党支书)    贾 雪(11级本科2班党支书)
李 盼(11级本科3班党支书)    张昊旸(11级本科4班党支书)
陆一岑(12级本科1班党支书)    汪怡安(12级本科2班党支书)
许 多(12级本科3班党支书)    狄延超(12级本科4班党支书)
胡敏喆(14级本科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