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乔远等七位同学为法学院2011级研究生各班党支部书记、任命寇梦晨等四位同学为法学院2011级本科各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的决定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任命乔远等七名同学为法学院2011级研究生各班党支部书记,任命寇梦晨等四位同学为法学院2011级本科各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任期自2011年10月15日起,为期一年。名单如下:

 乔 远(11级博士班党支书、团支书)
 龚冰冰(11级法学硕士1班党支书)
 邹 运(11级法学硕士2班党支书)
 黄鸿昌(11级法律硕士1班党支书)
 刘 清(11级法律硕士2班党支书)
 原 宁(11级法律硕士3班党支书)
 仲启群(11级法律硕士4班党支书)
 寇梦晨(11级本科1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安珊珊(11级本科2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张 羽(11级本科3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张昊旸(11级本科4班党支部学生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