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选拔通知

  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律教学相结合,深化法官助理实习制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拔若干名实习法官助理,前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岗位实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习岗位及时间
实习岗位:法官助理
实习生将会被正式任命为法官助理并在法律文书上署名。
实习时间:4个月左右,具体开始时间和实习时长可与单位协商。
二、报名条件
1、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读 硕士研究生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能保证工作时间与工作质量;
5、有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三、实习保障
1、实习单位提供 工资食宿,报销往返路费;
2、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可根据实习情况出具 鉴定材料
3、在符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实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可认定为 毕业实习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的同学于 11月9日24:00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就业办公邮pkulawjob@yeah.net,并在正文中注明可实习时间,邮件以“ 福州中院+姓名”命名。报名截止后,学院将择优选拔,确定最终人选。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本次选拔招收的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进行正式任命,并实行导师制培养管理,旨在帮助研究生法官助理熟悉工作内容,从事好辅助性工作。对于未来意向前往公检法部门或政府机关工作的同学是一个非常难得的锻炼机会,有助于深入了解地方法律实践,助力今后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希望各位同学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法学院就业办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