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贴|余瑞麒:应届本科生LLM申请经验
时间:2021-10-27 来源:作者:
编者按
未名湖是一片汪洋,每个人都会在这里邂逅更优秀的自己,关注那些对我们的学习生活有着榜样意义的前辈,从他们的故事中学习人生的选择和人格的魅力,在对话中体会北大人的力量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从本期起,经验贴栏目将采访来自北大法学院2021届毕业生中优秀的师兄师姐,一起倾听他们对燕园光景的感悟,探求未来发展道路上的心路历程。今天为我们分享经验的是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余瑞麒,现就读于牛津大学法学硕士(Magister Juris)项目。
余瑞麒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
毕业去向:
牛津大学法学硕士(Magister Juris)
实习经历:
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融资本部 2019年1月至2月
海问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至3月
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公司部 2020年7月至10月
中伦律师事务所 争议解决部 2021年1月至4月
校园经历: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咨询员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换项目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暑期项目
感谢北大法学院就业办老师和师兄的盛情邀请,在此让我就海外法学硕士(LLM)的申请分享一点经验和教训。疫情爆发以来,我们身边的世界发生了太多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近似一个村子”的世界又陡然间树立起了层层屏障。“逆潮而动”的我们,每出走一步似乎都需要更大的决心与勇气。
去年秋季,我申请了美国和英国十余所学校的LLM项目,并最终取得了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纽约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学校的录取offer。本文主要是从之前出国交流分享会上的内容整理而成,在文末“阅读原文”处,附上了当时所用的PPT及其他的一些参考资料,内容比较多,包括文书和语言成绩要求汇总、网上申请系统的操作指南、文书模板等等,如有需要,欢迎自取。无论你是正在面临申请季的重重压力而焦头烂额,还是刚刚步入大学来到法律门前,我都希望我个人的一点经验能为你们提供一些帮助,希望你们能够取得更加出色的成果!
一、LLM与保研、就业、JD的对比与选择
对于应届本科生而言,本科毕业后的主要选择大致有三种:国内保研、出国和就业。其中,出国还可细分为LLM和JD。大家在选择时必然会充分考量客观情况与个人自身情况,不可一概而论。在此我尽可能摒弃个人立场与喜好,尝试客观地罗列一下LLM与其他几种选择相比的优势与劣势。
1.LLM与保研
优势:①1年即可完成硕士学业,所需时间较短;②体验海外不同的生活环境,开拓眼界,提高英语能力;③如果前往美国法学院,毕业后有机会考取NY bar;④在某些法学领域,如公司法、税法、信托法、金融监管、反垄断、数据合规等方面,英美法国家仍有先进经验;⑤国内保研面临较大竞争,有失败风险,LLM基本不存在“全拒”的可能;⑥在外所及内所涉外领域工作,未来可能仍需要LLM学历。
劣势:①学费成本昂贵,目前美国法学院LLM项目的学费大约为6-7万美元/年,英国法学院LLM项目大约为3-4万英镑/年,再加上生活成本支出,1年的开销大致在40-60万人民币;②自费出国留学后,通过选调等方式进入国家机关的机会大幅减少;③LLM在读期间没有实习的时间和机会,无法通过在校期间的长期实习获得律所留用,一般只能借助job fair寻求工作机会;④国际局势存在一定变数,如疫情状况、美国社会矛盾加剧等等。
2.LLM与就业
优势:①本科在读期间的实习时间和经历有限,可能无法完全认清和确定未来发展的职业方向和业务领域,读LLM期间可以更多地接触不同的实务领域,向有工作经验的LLM同学学习交流;②在各种场合硕士学历仍有一定意义和作用;③相比工作后再读LLM,本科毕业后继续读LLM的求知意愿更纯粹。
劣势:①直接工作可以尽早积累工作年限、掌握一手实务经验,领先于同龄人;②工作后申请LLM的结果要好得多,本科毕业申请几乎不可能突破NYU和Upenn,但工作几年后拿到Columbia的机会就会大很多,并且Stanford和Columbia对于工作经历有强制要求;③工作后读LLM更有针对性、目的性,可与实务经验紧密结合,所谓“上了船”和“岸上看”终究是不一样的。
3.LLM与JD
优势:①无须经历高难度的LSAT考试;②学费成本较低,JD总花费约在160-200万人民币/3年,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在没有大额奖学金的情况下,需毕业后在美国律所从事非诉业务数年才有望弥补成本开销,回国的薪资待遇恐难与JD学费支出相匹配;③近两年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JD申请人数大幅上涨(2020年较2019年增长了32.4%,LSAT175+者增长一倍),美国各校的JD录取趋严;④JD毕业后在美找工作、取得工作签证也面临很大挑战、压力很大;⑤JD趋于职业导向,LLM仍保有毕业后继续攻读JSD、PhD而进行学术深造的机会。
劣势:①LLM毕业后基本不可能在英美等国当地寻求工作机会,失去直接入职成为associate或取得global pay的机会;②无法获得对英美法体系的全方位、深层次认知与掌握,甚至连“入门”都谈不上;③在外所工作会有一定的上升瓶颈。
4.LLM可以作为保研、工作和JD的备选方案
我个人看来,LLM申请与保研、工作和JD并不是完全互斥的,在准备后面这三项时,完全可以将LLM作为备选方案。
第一,保研结果产生后开始申请LLM完全来得及。我校每年大约在9月底保研结果出炉,而英美各校的申请DDL一般在12月左右。即使此前完全没有准备或相关背景,自9月底开始准备托福考试、10月-12月律所实习,虽有压力、时间紧张,并且存在rolling basis的录取劣势,但也是足够完成的。如果提前对LLM申请有所了解和准备,那必然更加从容、结果更好。
第二,对于准备就业的同学而言,可以同时进行LLM申请和暑期、秋季实习留用,视两方面最终结果而进行取舍。
第三,对于准备申请JD的同学而言,如若LSAT成绩不满意,可以由JD申请转为LLM申请,每年亦有大量采取LLM与JD混申策略的同学,均取得了不错的结果。
因此,LLM对每个人而言虽然不一定是最优或最理想的选择,但相较保研(暑期复习2-3个月)、工作(实习3-6个月)和JD(准备LSAT考试),确实是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最小、准备起来最简单最省事的一种选择,并且完全可以和其他选择兼顾。
二、LLM院校与项目
我的申请主要涵盖了美国T14法学院(除去Yale、Stanford和Columbia)和英国的Oxford、Cambridge、LSE。其中,最为常见的LLM项目是general LLM,也就是不细分专业方向,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和搭配课程。而一些学校会提供specialized LLM,如Stanford的4种、NYU的9种、Oxford的MSc in Law and Finance(MLF)和Cambridge的Master Degree in Corporate Law(MCL)等等。我个人仅选择申请了general LLM,其一是因为尚不确定未来会从事哪一特定领域,希望保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其二是作为应届本科生,与在某一特定领域有着多年实务经验的工作党申请者们相比,申请specialized LLM会有更大的劣势。
LLM的项目规模亦有不同,多者如NYU有400多人,适合建立广泛的network;少者如Michigan和UVA,大约只有40-50人,适合进行更密切和高效的小班讨论与交流。一些美国法学院还提供LLM转JD的选项,如Upenn、Duke、Cornell,当然前提是成绩排名足够优异。
在选择LLM院校与项目时,能否取得bar也是很多同学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此前多年,我们一直听闻“去美国可以考bar,去英国没法考bar”。这种说法其实不完全准确。考取美国的NY bar或CA bar确实是读完LLM后的常规操作,中国学生参与多、备考经验和复习资料较为丰富,通过率也较高(LLM考生通过率在40%以上)。而在英国,此前在读完LLM后,还需要通过Graduate Diploma in Law(GDL)(1年)→Legal Practice Course(LPC)(1年)→Training Contract(2年),才能成为solicitor(事务律师,相对于barrister即出庭律师),或是以域外律师的身份,通过Qualified Lawyers Transfer Scheme(QLTS)考试,成为英国solicitor。但是,自2021年9月,以上两种途径均被Solicitors Qualifying Examination(SQE)全面取代——LLM毕业生需要先后参加SQE1和SQE2两次考试,考试通过后再获得2年相关英国法律的工作经验(Qualifying Work Experience),才能取得bar。由此可见,英国bar并非完全不能考,但考试时间长、考核难度较高、包含口试面试等多种形式、通过率较低、中国学生参与少。QLTS取消后,即使通过SQE考试,还需要2年Qualifying Work Experience才可获得bar,与我国的“挂证”其实稍有类似。
三、LLM申请过程
1. 选校定位
LLM的选校定位其实并不复杂——一方面,大多数应届本科生会直接选择各个法学院的general LLM项目;另一方面,US News推出的美国T14法学院排名十分稳定、深入人心,任何法律界人士都谙熟于心。对于北大的应届本科生而言,申请到美国T14法学院基本问题不大,而上限也基本只能达到NYU和Upenn,再往上的Harvard和Chicago概率极低,而Stanford和Columbia对于工作经历有强制要求。至于Yale,“如果你无志于宏伟的学术生涯,请不要浪费Yale招生官和你自己的宝贵时间”。
在个人背景因素的考量方面,美国法学院与英国法学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美国法学院格外强调实务经验,因而工作党申请者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对于应届本科生来说,律所实习经历就显得比较重要。而英国法学院则更关注在校成绩,甚至会把大四结束后的毕业成绩作为入学条件(academic condition)——这也让我们企图把给分差的课留到大四的想法落了空。譬如,Oxford和Cambridge要求毕业均分达到88-89/100左右,LSE则要求达到86/100左右,而实习经历似乎就没有那么重要。
综合来看,我认为个人背景因素中,在校成绩>英语成绩>实习经历>其他经历。在各项事务面临冲突与选择时,或许需要更合理地分配个人的时间与精力。
第一,在校成绩。以上谈到了英国法学院对于在校成绩格外看重,不再赘述。美国法学院则要求对于所有在校成绩(包括本科、硕士和交换项目的成绩)需要通过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LSAC)进行统一评估。我校的GPA达到3.55/4.0,基本就可以在LSAC评估中取得S(Superior)。即使评估结果为AA(Above Average),对于最终的申请结果影响也并没有那么大。如果认为评估等级较低,可以给LSAC写邮件申诉,并贴上相关学校的成绩计算方法、排名证明等材料。交换学期成绩有单独的评估结果,与国内学校的成绩评估相互独立。因交换学校不定,其评估结果不确定性也较大。据往年经验,LSAC对英美学校成绩的认可度较高,对欧陆学校成绩的认可度较低,但是也并未影响到最终申请结果。
第二,英语成绩。我个人感觉,英语成绩更多地体现为“否决权”的性质,也即很高的英语成绩并不足以让目标院校另眼相看,但未达标的英语成绩或许会成为LLM申请中的致命因素。在托福或雅思的选择中,英国法学院对于托福和雅思没有明显偏好,都完全接受,而美国法学院则明显偏好托福,个别美国法学院甚至不接受雅思,因此强烈推荐考托福。在具体的分数要求上,美国法学院一般要求托福最低100,而英国法学院会要求托福达到110、小分达到25。所以,托福考到110+、各项25,则申请时完全没有问题,110+以上再刷分到115+起到的正面作用有限。100+可以满足大多数美国法学院的最低要求,但是可能无法满足一些英国法学院的要求,并存在一定劣势,因此建议托福还是应当努力考到110+。对于英国法学院而言,在申请时未满足语言成绩要求没有关系,语言成绩要求可能会被列为offer中的condition,在入学前满足即可。但是,就我最近所了解到的,英国法学院对于语言成绩的要求还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到入学前还不能满足,则很难宽松或变通,有可能面临无法按时入学的情况。因此,建议大家尽早拿到满意的英语成绩(如大三寒假或春季学期),为申请季减负。附件中列有去年英美各法学院的英语成绩要求汇总,供大家参考。
第三,实习经历。个人认为,在LLM申请中,1段及以上的律所实习是有必要的,最好为美国Vault30或英国Magic Circle,其次是中国红圈所。更多的律所实习(如3段、4段)意义有限,因为在美国法学院眼中,再多的实习也无法替代全职工作经历的作用,除非可以在多次实习中发掘额外价值,与PS内容紧密结合。国际组织、NGO实习也很加分。
第四,其他经历。在身边成功的LLM申请者身上,看到最多的便是海外交换和英文模拟法庭的经历。参加海外交换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能力,也能让我们切实地认识到是否适合海外法学院的学习模式。海外交换学期的成绩单也需要寄送LSAC或扫描提交,因此在海外交换过程中也需注意尽可能取得一个好成绩,成绩过低反而可能产生负面效果。而英文模拟法庭,如Vis、Jessup、ICC、IHL、FDI等,几乎已经成为了法学生们的标配,如能进入国际赛场,且取得一定成绩和出彩表现,当然对LLM申请大有裨益。我自己很遗憾没有参加过英文模拟法庭比赛,但根据身边朋友的切身体会,在各类英文模拟法庭比赛国内轮脱颖而出、在国际轮有所突破实非易事,不仅会占用一些课业和私人生活的时间,而且需要真正有“为爱发电”的精神。如果只是想功利地取得一个名次、一些成绩、为LLM申请铺路,或许并不适合,还应当慎重考虑,这样对自己和比赛团队都好。其他经历,如志愿服务、法律援助、挑战杯等研究经历和发表论文,如果能与个人成长经历和文书主线相贴合,亦有很大帮助。这些经历不在于多或杂,而重在能够串成一条主线,体现出你对于某一法学领域的强烈兴趣与热爱。
综上,对于应届本科生而言,最最核心的个人背景因素还是在校成绩和英语成绩。绝大多数LLM应届本科申请者都会将冲刺目标设定在Harvard、Chicago、Oxford、Cambridge,将正常目标设定在NYU到Georgetown。其中,NYU、Upenn、Northwestern、Cornell对应届本科生都比较友好,录取概率较大,认可度也比较高。此外,应届本科生先前往英国法学院读一个LLM后,依然保有着工作几年后再读一个美国LLM的机会,对于有着Stanford、Harvard名校情结的同学们来讲,或许是一个“曲线救国”的途径。
2. 申请文书
LLM的申请文书主要有3项:简历(CV/Resume)、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和推荐信(Letter of Recommendation)。构思、起草和修改这几项文书,是申请季最为重要的事情之一。
第一,简历。简历在1-2页为宜,需要语言精简、描述准确,不要注水、切忌造假。附件中有Harvard提供的CV范例,可以为大家提供格式上的参考。
第二,个人陈述。往年的很多学长学姐都谈到,PS是LLM申请中最重要的一环。不同学校对于PS有着不同的要求,较短者要求上限300 words(如Oxford)或500 words(如NYU),较长者要求上限1500 words(如LSE)或5页(如Duke)。由此,我个人认为PS初稿在1000-1200 words为宜,再根据不同学校的要求增删修改。
在起草PS的过程中,应当避免重述或逐条罗列CV中的事项,尝试用一条主线、一个主题、一个感兴趣的问题将在校期间的各类活动与经历串联起来,体现出why law、why xxx law school、why US/UK law,以及个人的consistency、motivation和personality,尽可能做到逻辑性强、前后呼应、环环相扣。可以体现出一定的个人特征,如家庭背景、兴趣爱好、成长故事等等,这些往往才是最能打动那些看遍了无数精英人设与完美简历的法学院招生官的东西。
PS构思与写作时可以参考《55 Successful Harvard Law School Application Essays》。但应当注意的是,该书主要针对的是JD applicants,PS内容上主要体现为对法律的直白认识、纯朴想象和“真挚感情”,而LLM applicants作为已经完成法律学位学习的、甚至是具有法律职业工作经历的申请者,往往需要围绕某一特定法律领域或法律问题探讨personal motivation或interests。因此,该书的实际参考价值也有限。
此外,去年暑假时因为需要兼顾托福考试、律所实习、法考复习和LLM申请等多件事情,我在PS的写作上也有点偷懒,并没有按照许多学长学姐建议的,仔细搜索目标院校信息在PS中挨个“表白”,并且对PS修改很多很多遍。由此,我想宽慰大家的是:LLM申请时所有学校用一篇PS没有太大问题,不过要确保符合各学校的篇幅要求,增删后语言逻辑连贯;“对目标学校的表白”相对而言不是非常重要,在篇幅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压缩或略去;追求PS修改的“遍数”也没有太大实际意义,大家就别在这件事儿上继续卷了。当然,“表白”和修改遍数都是有最好、越多越好。
第三,推荐信。各法学院一般要求申请者取得2-4封推荐信。对于应届本科生而言,准备3封academic推荐信(学校的老师)、1封professional推荐信(工作单位的领导)比较合适。推荐人对你的了解程度、证明你某一段经历的作用(如模拟法庭或研究项目的指导老师),远比推荐人的名声和职衔重要。推荐信中应多体现事例和细节,甚至是趣闻轶事,少用大而空的形容词或泛泛的表扬。推荐信最好可以和PS相契合、相互印证、从侧面反映和支撑PS中的内容。如果不同的推荐信能体现出你在不同方面的品质和特征,那是最好不过的。如果推荐人希望我们来起草,则要注意不同的推荐信之间语言风格要有所变化,避免雷同;如果推荐人希望自行起草,则需要提前向其提供CV、共事经历回顾、PS思路与提纲、未来求学与职业规划等参考资料,需早做准备。推荐信准备过程中最好尽早沟通(如暑假期间),为推荐人预留出充裕的准备、审阅和修改的时间;尽早写好、尽早上传,以免推荐人遇到突发状况(如出差、生病、邮箱无法收到上传链接),无法按约签字或上传。如果推荐人希望我们来上传,则应避免在很短时间内(比如一个下午)就上传好几封推荐信,让人能明显看出这几封推荐信是申请人自己集中上传的;如果推荐人希望自行上传,则应当多为推荐人的方便考虑,如集中在某一时间段内通过网申系统向推荐人邮箱发送上传链接,使得推荐人可以一次性完成上传工作。最后,注意礼貌,及时向各位推荐人表达感谢——无论是北大的老师们,还是实习单位的前辈们,总是在为学生、年轻人提供着最无私的支持和帮助,他们的认真、亲和与友善让我们在惶惶不安又十分焦虑的申请季收获许多感动。
第四,其他文书。除以上三项外,各个学校还有一些不特定的申请文书要求。譬如:Harvard和NYU的750 words essay、Oxford的2000 words written work、Duke的Scholarship Request Letter、UVA和Michigan的Grading and Honors System Explanation。以及,在被告知上了waitlist后,可以写一份Statement of Continuing Interest或Letter of Continuing Interest,更深入地谈一谈对于目标学校的兴趣、目标学校与个人学术目标的适配度、自己取得的新的成就和进步、更加具体的未来计划等。这时候,对于目标学校的详细DD就很有必要了。
最后,所有申请文书可以用Grammarly自查一遍有无typo,尤其注意学校、项目名称不要写错。附件中有去年文书要求的汇总,供大家参考。
3. 申请时间
申请季,一般是从大三下学期的期末结束后,到大四下学期的四五月份。不过,为LLM申请所做的各项准备,其实早就开始了。
各校LLM申请的DDL,主要集中在12月-1月期间。去年较早的有Harvard的12月1日和Cambridge的12月3日,较晚的有UVA的来年4月1日。美国的Upenn和Georgetown有Early Decision/Early Notification(ED)时间,分别是11月15日和11月13日。但是,与JD的ED不同,LLM的ED不是binding的,只是在该日期前提交申请,可以更早地收到申请结果(Upenn:2月1日之前;Georgetown:12月底之前)。美国部分法学院采用rolling basis制度,但是申请提交的早晚与申请结果没有太大实质性关系,只不过更早提交申请可以更早收到结果。而英国法学院,除Oxford和Cambridge以外,基本都采用rolling basis制度,offer是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因此虽然DDL非常晚,但实际参考意义不大。在此强烈建议大家一定早交申请,千万不要拖DDL!
申请季的核心任务大致有考取英语成绩、寄送成绩单、起草和修改文书、实习、填写和提交网申,甚至还有准备司法考试。个人认为,如果能在大三下学期期末之前取得满意的英语成绩是最好不过的,可以使申请季过得更从容一些。向LSAC寄送成绩单也要尽早为之,最好在7月份教务老师放假之前,或是9月一开学完成。一旦进入10月份,LSAC的处理速度会明显减慢。关于LSAC平台账号注册和上传文书、寄送成绩单、学信网验证等程序性事项,附件中有相应信息,大家或可参考。我在去年10月底、11月初完成了所有网申并提交,时间上是比较提前的,因而从今年1月份起就能陆续收到结果。3月份是申请结果出炉最集中的时间。4月开始,各美国法学院便会要求收到offer的申请者缴纳500-700美元不等的deposit。5月-6月还会有一些零星的waitlist转正,但一年的申请季基本已落下大幕了,只等下一步取得美国的I-20或英国的CAS、提供存款证明、联系住宿,开始办理签证。
前面提到,在保研、申请JD或找工作受阻时临时“上岸”LLM是可行的,不过能有长远的规划和准备当然更好。譬如,从大一大二开始广泛参加模拟法庭、志愿服务、学术研究、社团活动,探索自己感兴趣的法学领域;大二和大三暑假积极寻找实习机会,了解行业实务;大三前往海外参加交换项目学习,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师长和朋友建立紧密联系;在大三暑假前取得满意的英语成绩……如果能做好这些准备,申请季虽然也会面临重重焦虑,但所要做的事情已然简化很多。
4. 申请参考资料
我个人在LLM申请过程中,主要关注了公众号“法学院申请与求职专家”、“学律留学顾问中心”、“风跃法律留学与求职”上的文章、论坛“寄托天下·法律专版”和“LLM Guide”,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同学编写的《法学院申请手册 程序编·美国卷》、寄托天下论坛上网友分享的《2017年版美国Top50法学院LLM选校指南》等,供大家参考。
四、LLM申请的一点感受
对于国外的法学院、海外的生活和远方的一切,我们或多或少都有着好奇与期待。在异国他乡的求学、工作或生活经历,于我们而言只会有益而无害。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出国,而是在于什么时候出国。我们完全可以在一个自己感到舒适的时间,去做自己感到舒适的事。
本科的四年里,我们热衷于讨论保研、工作、出国的优劣,希望能找到一条“最优”的进路。但其实,五年、十年后,只要在各自的道路上努力着,大家依然是殊途同归、相差不远。看似客观理性地分析了LLM的种种优点与缺点,选择出国与不出国的理由都有千千万,但归根结底我们都做不到完全理性。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打动你的理由可能也只有那一项。
我相信,LLM申请无论结果好坏,它只是一个开始。在法的门前徘徊许久后,我们将要就此真正进入法的世界。每向前一步、走上一个更大的平台,就能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与有限,这也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所在。我希望自己能持之以恒地走下去,也祝愿大家都能取得最理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