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住友化学海外实习项目第二期选拨通知

  为帮助学生开拓国际化视野,提高实习、实践能力,我院于2010年9月与日本住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学生实习项目协议。根据该项协议,我院每年可选派2名优秀学生到日本住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两个月左右的实习,如表现优秀则有可能获得留在该公司工作的机会。在参加第一期实习项目的同学中,我院07级本科生林然即在实习结束后签约工作。在第一期实习项目结束后,我院还成功举办了“住友化学实习经验分享会”,相关报道: http://www1.law.pku.edu.cn/news/articledisplay.asp?NewID=4457

   现开始启动第二期实习计划:

   一、项目简介:
  1.时间:约两个月(预计时间为2011年10月-11月)
  2.实习地点:东京住友化工总部,地址为2-27-1 Shinkawa, Chuo-ku, Tokyo, 104-8260, Japan.
  3.名额:2名
  4.实习内容:与法律相关的实务性工作
  5.费用:
  (1)日本住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下列费用:
  a 津贴,额度为150000日元/每月
  b 宿舍房租以及照明、燃气费用
  c 宿舍食品开支
  d 往返中国和日本的旅费
  e 交通费用
  f 保险费
  (2)其他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
  6.详细情况请参见《协议书》(  英文原本  中文译本 )(点击查看)

   二、申请人条件:
  1.法学院在读学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养高,积极要求上进;
  3.学习勤恳,学习成绩优秀;
  4.具备良好的日语听说读写能力。有日语水平证明者优先。

   三、申请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5月25日(星期三)16:00前
  2.提交方式:
  (1)纸版材料:
  将以下材料按序号的次序、用透明文件夹装好,提交至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宗威老师处。  凯原楼位置图 (点击查看)
  ①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点击下载)
  ②个人简历(中文);
  ③个人简历(日文);
  ④书面申请书(中文);
  ⑤成绩单(请自行从个人的门户网站上打印在校期间所有的课程成绩情况,无需盖章);
  ⑥日本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①-⑤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于上述截止时间前发送至:pkulawgjjl@yeah.net.电子版需要打包发送邮件,邮件命名为“姓名-学号-日本住友实习申请”。

  法学院国际交流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审查申请人的以上材料,向日本住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住友化学方面对学生进行面试的时间大约在6月7日-9日期间,请申请同学预留好这几天的时间,不要离开北京。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