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填报毕业去向、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按照全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请各位同学于 7月3日17:00前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http://scc.pku.edu.cn)补充个人信息以及填报毕业去向,并提交毕业去向的相关证明。7月3日17:00就业管理系统将关闭,未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毕业去向将影响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已领取三方协议的同学:
1、已领取三方协议,完成所有签约步骤,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的同学,无需再提交证明;
2、已领取三方协议,仍在签约过程中的同学,请于7月3日17:00前完成签约,填报毕业去向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
若7月3日17:00前无法完成签约手续:
1)如果单位在毕业前可以完成签约手续,请于7月3日17:00前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
2)如果单位无法在近期完成签约手续,请于7月3日17:00前在毕业去向系统中填报“单位用人证明→申请暂缓派遣”,向学校提出将户口、档案暂存学校的申请。

出国的同学:
已明确出国的同学可选择户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请于7月3日17:00前完成毕业去向填报。选择户档转至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需事先与留服沟通,确认可以接受户口档案再进行选择,并于7月3日17:00前向就业办提交留服下发的调档通知单。

上研的同学:
请于7月3日17:00前在网上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向就业办提交调档函等相应材料。(本院读研同学不需要提交相应材料但仍需填报毕业去向)

灵活就业的同学:
(即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只签双方劳动合同)
1、京外生源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自由职业”等形式灵活就业的,应办理户口档案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手续,于7月3日17:00前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并提交实际就业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2、北京生源不涉及户口问题,可以和京内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落实档案去向。
注意:入职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学,须尽快向就业办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三页即可)。

未落实毕业去向、来年考研、来年出国的同学:
6月30日之前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同学,请在系统填报时选择待就业,并向就业办邮箱(pkulawjob@yeah.net)发邮件说明待就业原因。

注意:
1、港澳台、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也需要填报毕业去向;
2、在就业管理系统中填写毕业去向后注意点“提交”按钮,确保毕业去向已经提交;
3、请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性(特别是报到证抬头、户档迁移信息),以免影响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
4、学校规定户口和档案不能分开派遣,因此不能选择只派档案或只迁户口,同时户口和档案需要派遣至同一省市;
5、如果按照学院要求在6月25日24:00前填报毕业去向,学院将会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否则只能自行前往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请务必于7月3日17:00前填报毕业去向,否则会影响学校报到证(派遣证)开具。统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学院将于 7月上旬统一发放。
7、如果选择暂缓派遣,则学校不会开具报到证,只有确定户档去向在就业管理系统中选择派遣或二分时才能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报到证;
8、就业管理系统默认申请北京落户的同学户档去向为暂缓学校,在拿到北京落户接收函之后可持接收函自行前往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新太阳216)申请派遣并开具报到证。

联系电话:62757816
                                        法学院就业办
                                        2018年6月19日


附:毕业去向系统填报说明
 毕业去向系统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