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的通知
时间:2018-09-27 来源:作者:
为了鼓励外国来华留学生刻苦学习、学有所成,北京大学于1999年设立了留学生学习优秀奖(以下简称学习优秀奖),旨在对学业成绩优秀的留学生进行奖励。2018年度外国来华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的评选即将开始,符合申请资格的留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推荐。
一、申请资格:
1.四年级本科生;(院系推荐学生绩点须排名前15%-20%,每院不超过3人)
2.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院系推荐硕士、博士各不超过2人)
备注:(1)以往申请过该奖项的延期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2)一年制硕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3)违反中国法律、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习优秀奖;
(4) 已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的同学也可申请该项奖学金。
二、申请材料
本科生:
1.点击下载
本科申请表
2.成绩单:不需个人提供,学院统一提供
3.以下材料如有,可作为补充资料提供:推荐信、反映学术成果的相关材料
研究生:
1.点击下载
硕士申请表
博士申请表
2.成绩单:须到研究生院自助机打印(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
3.两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
4.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
5.发表论文列表(仅研究生填写),格式请点击链接下载
三、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请申请人务必于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凯原楼201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奖励类别和奖励金额:
学习优秀奖分为博士生一等奖、博士生二等奖、硕士生奖、本科生奖。
学习优秀奖的奖励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博士生一等奖: 人民币10000元
博士生二等奖: 人民币5000元
硕士生奖: 人民币5000元
本科生奖: 人民币4000元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1)参评者应按时注册,按要求选修课程,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异;
(2)本科生在三年级结束时须完成已开设必修课程(含专业必修和全校必修)的90%;根据总成绩的平均绩点和必修课程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取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学业完成情况良好,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申请博士生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物上,作者所属单位应为北京大学,论文发表日期应是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
六、初评结果公示及受理申诉:11月中上旬
七、最终奖学金授予结果公布时间:11月底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62751230
Email:study@pku.edu.cn
法学院
2018年9月27日
附: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条例
一、申请资格:
1.四年级本科生;(院系推荐学生绩点须排名前15%-20%,每院不超过3人)
2.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院系推荐硕士、博士各不超过2人)
备注:(1)以往申请过该奖项的延期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2)一年制硕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3)违反中国法律、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习优秀奖;
(4) 已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的同学也可申请该项奖学金。
二、申请材料
本科生:
1.点击下载

2.成绩单:不需个人提供,学院统一提供
3.以下材料如有,可作为补充资料提供:推荐信、反映学术成果的相关材料
研究生:
1.点击下载


2.成绩单:须到研究生院自助机打印(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
3.两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
4.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
5.发表论文列表(仅研究生填写),格式请点击链接下载
三、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请申请人务必于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凯原楼201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奖励类别和奖励金额:
学习优秀奖分为博士生一等奖、博士生二等奖、硕士生奖、本科生奖。
学习优秀奖的奖励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博士生一等奖: 人民币10000元
博士生二等奖: 人民币5000元
硕士生奖: 人民币5000元
本科生奖: 人民币4000元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1)参评者应按时注册,按要求选修课程,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异;
(2)本科生在三年级结束时须完成已开设必修课程(含专业必修和全校必修)的90%;根据总成绩的平均绩点和必修课程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取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学业完成情况良好,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申请博士生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物上,作者所属单位应为北京大学,论文发表日期应是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
六、初评结果公示及受理申诉:11月中上旬
七、最终奖学金授予结果公布时间:11月底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62751230
Email:study@pku.edu.cn
法学院
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