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确定版】法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公示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法学院于9月8日-14日开展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测评结果核实上报、学院审查,现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2014级本科
    【更新】2015级本科  
    2016级本科
    2016法学硕士
    2016级法本法硕
    (9.18更新)2015级法硕
    (9.19更新)2016级法硕
    2014级博士
    (9.19更新)2015级博士
    2016级博士
  以上结果为9月19日公示结束后的确认版本,不再接受异议。

  公示时间为: 9月15日-9月19日中午11:30
  期间如本人分数核算有误请填写纸质版  综测异议申请 ,并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凯原楼201学工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kulawstudent@163.com。我们将进行重新核算,并进行公示更新,因此逾期未提交异议的,将视为放弃异议权利,我们也不再受理任何异议处理。
  如有其他,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不接受电话咨询及当面询问。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15日
  注:
  1、由于基本素质测评分数为班级民主评议得分,除分数输入错误外,学生工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基本素质测评分数的其他异议。
  2、由于本年度综合测评同时由班级负责人在学工系统进行登记录入,请各位同学及时查看学工系统的综合测评成绩,如有输入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班级综测负责人联系在系统中修改。
  3、公示期结束后结果有变更的,请同学及时与班级综测负责人联系,在学工系统中对综测各项成绩进行重新录入。

附:
 (9.19更新)文体活动加分明细
 (9.19更新)学术成果加分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