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公示【9.30更新】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法学院于9月11日-25日开展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测评结果核实上报、学院审查,现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2013-201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表
 2013-2014学年法学硕士生综合测评表
 2013-2014学年13级法律硕士综合测评表
 2013-2014学年12级法律硕士综合测评表
 2013-2014学年博士生综合测评表
  公示时间为: 9月25日-9月30日中午11:00

  期间如本人分数核算有误请填写纸质版  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异议申请 ,并提交至凯原楼201学工办。我们将进行重新核算,并进行公示更新,因此逾期未提交异议的,将视为放弃异议权利,我们也不再受理任何异议处理。
  注:1、由于基本素质测评分数为班级民主评议得分,除分数输入错误外,学生工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基本素质测评分数的其他异议。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公示期内,学院对提交至学工办的书面异议进行审查,现将更改过的测评结果公布如下:

  
 2013-2014学年12级法律硕士综合测评表0930  2013-201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表0930
 2013-2014学年博士生综合测评表0930
 2013-2014学年法学硕士生综合测评表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