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奖助学金申请通知

  彭真奖助学金由”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设立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面向法学院学生设立,其宗旨在于深入研究并大力弘扬彭真同志民主法制思想,激励法学学子努力学习、自强奋斗、刻苦成才,培养学生自力更生的进取精神、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和捍卫法治的担当意识。
  从2013年度开始,彭真奖助学金首先在北京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中试行申报、评审,以后将逐步扩展至全国各法学院校。
一、评定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择优评定、激励先进。
3、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自立自强的学生完成学业。

二、资格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2.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能力突出;
3. 家庭条件贫困者可以申请助学金;
4.全日制就读法律专业二年级以上(截至2013年9月,即2012级及以上)的法学本科生和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5、对彭真民主法制思想有研究或者有成果的参评学生优先;
6、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名额及金额
  2013年度彭真奖助学金 四所学校总共设立奖学金12名,每名8000元人民币,设立助学金8名,每名5000元人民币。共计136000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奖助学金评选范围、设立名额及额度由彭真基金理事会另行决定。

四、评定程序
1. 每年9月份彭真基金秘书处将与各院校联系,各校9月份启动评选,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本院校具体情况确定评定细则;
2. 2013年度各院校向彭真基金秘书处报送推荐申报学生, 报送比例按照奖学金申报人4名,助学金申报人3名推荐
3. 彭真基金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面试小组对四所院校推荐申报奖学金学生集中统一面试考核,对四所院校推荐申报助学金学生统一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获助名单;
4. 每年10月份举行隆重的彭真奖助学金颁发仪式。

五、申请材料
1、  2013年彭真奖助学金申请表
2、成绩单原件(需教务部门盖章)
3、科研成果、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交经济情况调查表
5、个人中英文简历
6、电子申请表  文件下载 ,该文件请以“学号+姓名”命名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9月16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纸版交至法学院凯原楼201,电子版发至pkulawjx@yeah.net,邮件请以“学号+姓名+彭真申请”命名。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注:此项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以兼得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但原则上不可兼得将于10月底评选的院设可兼得奖学金。 

                  法学院学工办
                  20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