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具体安排
时间:2005-04-19 来源:作者: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评选2005届优秀毕业生的安排,法学院将向学校推荐54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8名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市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根据人数比例,本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为15人,平均每个班级3人;法律硕士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为18人;知识产权二学位应届毕业生3人;法学硕士应届毕业生14人;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4人。
评选条件如下: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定,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操作,尤其是本科生 在校期间必须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奖励或奖学金,或曾一次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 或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 励或奖学金。
2、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只有本科生、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参评。本科生必须 是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校级奖励(不含各种奖学金;校级奖励只包括“三好学 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创新奖”、“优秀团干部”、“优秀 团员”),或曾获一次北京市级奖励;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是在校期间至少有 一次获得校级奖励。
3、市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请各毕业班班长安排好评选工作,及时组织班级学生按照民主程序从具有评选资格的同学中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
市级优秀毕业生将根据各班具有评选资格的学生的人数进行比例分配到各班,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照投票数从高到低,选出市级优秀毕业生。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