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团委致团支书和班长的信

法学院各年级团支书、班长:

    你们好!

    法学院团委提出进行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是在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和教育的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背景下提出的。该计划旨在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同时,随着社会对法律人才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北大青年法律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社会发展形势与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的号召,在理想与现实面前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即:法律人应该具备较强的职业关怀、社会责任感与较高的职业能力。当前,面临纷繁复杂的社会因素与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形势,如何更好地培养法学院的学生,使其成为符合社会要求和自身预期的优秀人才,这成为北大法律人关注的共同课题。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一种真实的学习生活。无论是以学术为业,还是有志于实务;无论是理想的培养还是经验与技能的获得与训练,学生只有通过具体实践、亲身经历并且切身感受,才有可能把书本知识转化为个人内在的体验和能力。实践为法律学生的思想创造、价值表达与理想塑造提供了真实的标准,为学生的能力培养与成才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实践活动意义在于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广阔与真实的接触他人和社会的空间,在这里学生得以拓展视野,学会沟通,开放心灵,认识自我,并学会与他人与社会达成和谐,发现自己的热爱和事业所在。因此,在理论知识教学之外开辟“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是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有着重要意义。

    配合法学院团委进行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的中心工作,法学院团委决定在各基层支部开展第二课堂成才计划典型支部评选活动,希望各支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自身特点围绕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确定自己的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充分调动团员积极性,带动团员青年在实践中锻炼能力。

    活动时间:2005年4月15日至2005年5月27日

    活动要求:

1、请各支部围绕第二课堂计划确定自己的活动分主题,在活动期间内至少围绕主题进行两次相关活动。(可以结合附件中第二课堂成才计划进行设计,一定要结合自身特点,提高团员参与的积极度。)

2、请到法学院学生网 http://student.law.pku.edu.cn/下载相关表格,于2005年4月22日前发至法学院团委信箱pkuls@126.com或团委学工办公室。如果有详细的活动 计划和经费申请也请一并提交。

3、法学院团委将根据活动策划,安排项目协调员参加活动。

4、在2005年5月22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发至团委邮箱或团委学工办公室。

   根据活动的各方面情况,法学院通过评估评选出优秀活动典型支部若干,获得活动典型支部称号的支部可以报销所有活动经费。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2005年4月